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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成立國家脊灰病毒封存監管機構的通知摘要:
國衛辦科教函〔2024〕11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第71屆世界衛生大會脊灰病毒封存決議(WHA71.16)相關要求,為踐行我國對世界消滅脊灰病毒行動的承諾,統籌推進我國脊灰病毒封存認證工作,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疾控局、國家藥監局決定成立國家脊灰病毒封存監管機構(National Authority for Containment,NAC,以下簡稱監管機構)?,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統籌推動我國必需脊灰病毒設施(Poliovirus-EssentialFacility,PEF,以下簡稱脊灰設施)的認證工作。具體負責監管機構工作規則制定,組織摸排并更新潛在的脊灰設施清單,組織有關專家成立評審組對脊灰設施進行認證,維持專家團隊力量,按職責分工與世界衛生組織保持溝通聯絡。
二、組成成員
主 任:劉登峰 國家衛生健康委科教司
成 員:何炤華 國家衛生健康委國際司
劉 清 國家疾控局傳防司
賈玉萍 國家疾控局科教國際司
楊 霆 國家藥監局藥品監管司
周乃元 國家藥監局科技國合司
聯絡員:梁 冰 國家衛生健康委科教司
楊曉晨 國家衛生健康委國際司
胡 桃 國家疾控局傳防司
韓 宏 國家疾控局科教國際司
葉家輝 國家藥監局藥品監管司
張 穎 國家藥監局科技國合司
三、其他事項
監管機構辦公室設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科教司,承擔監管機構的日常工作。監管機構成員因工作情況需要增加或調整的,由監管機構辦公室提出,按程序征求各成員單位意見后確定。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疾控局綜合司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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