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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監局關于魚腥草芩藍合劑轉換為非處方藥的公告摘要:
根據《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10號)規定,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論證和審核,魚腥草芩藍合劑由處方藥轉換為非處方藥。品種名單(見附件1)及非處方藥說明書范本(見附件2)一并發布。
非處方藥說明書范本規定內容之外的說明書其他內容按原批準證明文件執行。藥品標簽涉及相關內容的,應當一并修訂。自補充申請備案之日起生產的藥品,不得繼續使用原藥品說明書。
特此公告。
附件:1.品種名單
2.非處方藥說明書范本
國家藥監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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