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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是利是弊?別爭了,聽聽國家醫保局怎么說摘要:
醫保支付領域,大事發生,DRG/DIP 2.0版分組方案來了。
23日,《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印發按病組和病種分值付費2.0版分組方案并深入推進相關工作的通知》對外發布,在國家醫保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眾多被業內關注的問題得到了集中回應。
DRG付費和老百姓看病有什么關系?
DRG(Diagnosis Related Groups,疾病診斷相關分組)實質上是一種病例組合分類方案,即根據年齡、疾病診斷、合并癥、并發癥、治療方式、病癥嚴重程度及轉歸和資源消耗等因素,將患者分入若干診斷組進行管理的體系。
DRG付費是醫保與醫院進行醫保基金結算的一種方式,參保人員的醫保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執行,不受DRG付費政策影響。相反,通過DRG付費,壓縮檢查治療中的水分,有效減少“大處方”“大檢查”,減少群眾不必要的醫療支出,為老百姓省下更多“救命錢”。
當然DRG可不是中國醫保推出的“土政策”,它是世界范圍內主流的醫保支付方式,目前,已廣泛應用到絕大多數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國家和部分中低收入國家的醫療管理制度中。
2019年和2021年,國家醫保局分別發布了DRG分組1.0版和1.1版。本次,為進一步優化分組,國家醫保局將DRG分組升級至2.0版。
2.0版有何不同?
中新健康從會上了解到,此次升級前,國家醫保局廣泛收集地方醫保部門、醫療機構及(學)協會近萬條意見建議,深入分析2020年以來78個城市的5371萬份病例數據樣本,組織近千名來自臨床、統計、編碼、醫保及醫院管理等多領域專家,召開了幾十場論證會。
升級后的DRG2.0版,回應了臨床關切。
例如,重點對重癥醫學、血液免疫、腫瘤、燒傷、口腔頜面外科等13個學科,以及聯合手術、復合手術問題進行了優化完善,升級后的ADRG 組(核心分組)共409個,較上一版增加33組,回應了臨床合理訴求,契合臨床實際情況。
根據此次公布的通知文件,原則上,2024年新開展DRG/DIP付費的統籌地區直接使用2.0版分組,已經開展DRG/DIP付費的統籌地區應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2.0版分組的切換準備工作,確保2025年起各統籌地區統一使用分組版本。
越改越虧?
“DRG越改越虧?”“DRG限制了醫療發展?”近年來,對于DRG付費不時有質疑聲出現。那么現實情況是否如此呢?
事實上,DRG盈虧與醫療機構盈虧完全不是一個概念。
國家醫保局官方微信公眾號今年4月發布的一篇文章中就已明確解釋,通常講的DRG盈虧,是指醫療機構相關病例按照DRG支付的總收入與這些病例按項目付費總收入之間的差值,如果這個差值為正數則為盈利,反之則為虧損。
實際上,這個盈利是醫療機構實際發生醫療費用產生利潤之外的結余留用,是一種激勵引導,這個虧損也不代表醫療機構在這些病例上真的沒有利潤收入。
另一方面,從患者角度來看,國家醫保局此前公布的數據顯示,2023年,全國有超9成統籌地區開展了按病組(DRG)和按病種分值(DIP)付費。2023年完成的2022年度清算數據顯示,在101個國家試點城市中,醫療服務行為更加規范,參保人個人負擔較2021年減少約215億元。
醫生不敢看病?
此前還有人擔心,如果醫療機構擔心總費用超標,影響病人救治怎么辦?
本次發布的《通知》中就專門提及要用好特例單議機制。
對因住院時間長、醫療費用高、新藥耗新技術使用、復雜危重癥或多學科聯合診療等不適合按DRG/DIP標準支付的病例,醫療機構可自主申報特例單議,特例單議數量原則上為DRG出院總病例的5%或DIP出院總病例的5‰以內。
各地要規范特例單議標準、申報程序、審核流程、結算辦法,發揮好特例單議作用,解除醫療機構收治復雜危重病人的后顧之憂,確保愿接愿治、能接能治。
國家醫保局表示,要加強宣傳,加強培訓,讓醫療機構、醫務人員能夠充分執行政策,讓醫療機構不要因為費用的問題影響病人的救治。
針對醫療機構可能遇到的資金壓力,《通知》還提出,各地醫保部門可根據基金結余情況,商同級財政部門合理確定預付金的基礎規模,向定點醫療機構預付1個月左右的預付金。定點醫療機構自愿向統籌地區申請預付金。
另外,各統籌地區要定期向定點醫藥機構等“亮家底”,提高工作透明度。
鼓勵各統籌地區探索成立“醫保數據工作組”,由不同級別、不同類型的醫藥機構代表組成,人數不少于8人,成員每年更換調整。數據工作組配合地方醫保部門及時、全面、準確通報本地區醫保基金運行整體情況、分項支出、醫療機構費用分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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