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黑龍江將部分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試點工作摘要:
各市(地)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龍江森工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社會保險部、大慶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保險中心、省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國衛人口發〔2022〕26號)、《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方案》(黑發〔2022〕15號)有關要求,進一步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按照國家醫保局相關工作安排,結合我省實際,經專家評估,現將部分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具體如下:
一、支付項目
將“胚胎培養”等8項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納入我省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并將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作為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試點醫療機構,限在試點醫療機構門診或日間病房內支付(含省內異地就醫),醫保類別為乙類(見附件1)。
二、支付政策
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其支付標準按照不高于在哈中省直公立醫院輔助生殖項目價格支付。對價格高于在哈中省直公立醫院輔助生殖項目價格的試點醫療機構,取消試點資格;經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試點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國家制定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范》《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等文件執行,對不符合相關規范或管理要求、不符合支付范圍和支付標準的,基金不予支付。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試點醫療機構評估考核機制。試點醫療機構考核周期為每二年,由各地醫保經辦部門會同衛生健康部門組建評估考核小組,制定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試點醫療機構準入、調整和評估考核方案和程序,同級醫保行政部門負責監督。試點周期結束前三個月內,評估考核小組對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試點醫療機構開展考核,從醫療服務能力和質量、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費用控制、醫保協議管理和基金使用效能等方面開展綜合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確定評估結果,評估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對評估結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醫保支付試點資格,醫保基金不再支付;對評估結果合格的,分別逐級上報醫保、衛健行政部門備案,同意后簽訂協議并向社會公示。
(二)強化衛生健康行業監管。對違法違規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采供精、采供卵和代孕相關服務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衛生健康部門要依法依規從嚴從快進行處置;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各試點醫療機構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嚴格按照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范、醫保基金支付政策,為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提供輔助生殖服務,做好費用報銷工作。
(三)加強基金監管和調度。相關市(地)醫保部門要加強對納入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試點醫療機構業務指導,對納入試點醫療機構的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實行限價管理,同時加大基金智能監管和稽核力度,嚴厲打擊利用輔助生殖技術項目實施的欺詐騙保行為,維護醫保基金安全;各統籌區應開展基金支付和患者負擔情況動態監測,按年度統計本統籌區內開展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的試點醫療機構相關費用情況,試點醫療機構報送的相關數據須與衛健部門報送的《國家輔助生殖技術管理信息系統》統計口徑一致,于年度結束后三個月內將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醫保支付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excel版和pdf蓋章版報送至省醫保局(郵箱:yyfwglc@163.com),省本級由省醫療保障服務中心報送。
(四)持續做好醫保經辦管理。醫保經辦部門要做好信息系統調整和銜接,理順經辦、結算、支付等信息系統各個環節,加強參保群眾登記、審核、結算和醫保費用報銷等工作。對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實行“五定”備案管理,即“定醫療機構、定責任醫師、定病種、定診療項目、定患者”。強化醫療機構自我管理的主體責任,完善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保證實驗室檢驗結果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實現對輔助生殖技術相關實驗室檢驗項目可追溯、可查詢。同步完善和細化試點醫療機構醫保協議條款,及時簽訂醫保補充協議。常態化開展稽核,每半年開展評估,按年度開展考核,并納入協議管理考核范圍。
四、宣傳解讀
各級醫保、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政策宣傳和解讀工作,主動與試點醫療機構協調配合,引導參保群眾形成合理預期,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本通知自2024年 月 日起執行,此前與本政策不一致的,按此政策執行。執行期間如有國家和省級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如遇重大問題,及時向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報告。
附件:
黑龍江省醫療保障局 黑龍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 月 日 2024年 月 日
|
Copyright ?2015 廣東穗康醫藥有限公司
粵ICP備15022662號(粵)
-技術支持:信息管理部|聯系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