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取消低價藥目錄審批利好兩類產品!藥企可關注三點摘要:
醫藥網6月25日訊 5月,寧夏調整低價藥品價格管理方式,取消自治區低價藥品目錄審批制度,但其同樣規定維持原低價藥日均費用標準,生產廠家根據藥品實際價格情況選擇是否進入低價藥管理,價格主管部門會加強監管。顯然,寧夏的低價藥管理更趨于市場化,企業的自主性更強,更能迅速根據市場競爭情況對產品進行價格策略的制定。
那么這樣的政策是否具有代表性?會對市場產生什么影響?企業該如何應對?
國家層面低價藥清單
2014年5月8日,國家發改委宣布,為鼓勵藥企生產低價藥積極性,減輕患者使用高價藥的負擔,國家取消283種低價西藥、250種低價中成藥的最高零售價,生產企業可在西藥費用日均不超過3元、中成藥日均費用不超過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價。
因價格或用法、用量發生變化導致日均費用符合上述標準的藥品,價格主管部門要及時將其增補納入低價藥品清單。同樣,對因成本上漲或用法、用量發生變化導致日均費用需突破低價藥品標準的,要及時退出低價藥品清單,由價格主管部門按權限重新制定該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
會有更多省份取消低價藥目錄
2014年6-7月,除西藏外全國30個省均公布了低價藥省增補名單,并在各省招標采購中實施分類采購,大部分省份低價藥可直接掛網,個別省份有廠家限制。
經查詢,上海、浙江、河北、江蘇、廣西、吉林、內蒙、遼寧、黑龍江、河南、寧夏、陜西、山西、新疆和廣東等15個省明確顯示執行低價藥清單動態管理,接受企業申請。按照自愿原則,企業可申請自愿進入或調出低價藥清單,已執行了低價藥目錄市場化的第一步。而北京等5省明確提出取消低價藥清單管理,具體見表1。
上述5省取消低價藥清單的舉措與寧夏的取消低價藥目錄審批如出一轍。結合國家減少行政干預、減少審批的大方向,預計會有更多省份提出取消該目錄審批,以日均費用標準為條件確定低價藥,企業自主選擇,政府實施監管。
對兩類產品有利
顯然,取消低價藥目錄審批,對企業而言可更高效地選擇進出該目錄。根據國家目前的分類采購政策,低價藥可直接掛網,不用進入激烈的競價競爭;但另一方面,低價藥的日費用標準依然不變,產品價格受到一定限制,因此會對兩類產品有利。
1.原非低價藥,但在相應省份的招標中價格已經降至低價藥標準,迅速進入該目錄能擺脫全國最低價聯動的藥品中標原則,只要在標準范圍內,能與醫院議價,對維持產品價格和利潤是有幫助的。
2.原進入全國低價藥目錄的獨家通用名、獨家劑型和獨家規格產品,在招標中是單獨平臺,迅速退出該目錄能不受日費用限制,可以維護產品價格和利潤。
順勢而為關注三點
面對取消低價藥目錄審批的趨勢,建議制藥企業關注以下三點:
1.重點產品競爭狀況:兩家議價、三家以上競價是現有普通藥品省招標采購的標準,競品越多價格越低,而直接掛網也是諸多省份低價藥招標采購標準。因此,建立系統的營銷信息反饋體系,及時了解同類競品的出現、是否參與招投標、歷史招標價格和醫院購進價,對企業決定產品是否成為低價藥至關重要。
2.重點產品價格維護:雖然取消清單,但還是有價格主管部門進行價格監管,因此需有專業部門對原有低價藥品開展價格監測工作,以防出現價格突破現象導致低價藥品種進入競價行列。
3.價格政策變化:新成立的醫療保障局將組織制定和調整藥品、醫療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制定藥品和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等,因此未來招標政策如何變化、如何與醫保支付價聯動,是產品價格策略制定的原則。
鑒于諸多低價藥同時為基藥,是國家289目錄產品,需通過仿制藥一致性評價,而由于環保政策要求和品種質量提升要求,未來產品本身成本會發生變化,能否繼續維持目前日費用標準保住低價藥身份尚待進一步評估。由于產品價格變化對品種未來生命周期長短會產生重要影響,需密切關注上述政策的變化。
(本文作者為上藥戰略發展研究院特約研究員)
|
Copyright ?2015 廣東穗康醫藥有限公司
粵ICP備15022662號(粵)
-技術支持:信息管理部|聯系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