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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藥師不在店,暫停藥店醫保定點資格摘要:
醫藥網10月30日訊 一地發通知,執業藥師不在店,暫停藥店醫保定點資格。
10月29日,江西省景德鎮市人社局發布《關于規范景德鎮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準入退出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自下發日執行。
▍藥師一年三次不在店,暫停藥店定點協議3個月
通知提到,定點醫療機構被查實發生下列行為的,暫停定點協議:
定點零售藥店執業藥師不在崗年度累計達到三次的,暫停定點協議3個月;
定點醫藥機構騙(套)取醫保基金或醫保待遇,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累計不超過1萬元(不含)、二級以下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累計不超過2000元(不含)的,暫停定點協議6個月。
▍一年9次不在崗,藥店定點資格徹底取消
定點醫藥機構被查實發生下列行為的,終止定點協議,且1年內不再受理定點評估申請。
其中提到,定點醫藥機構年度內實際暫停定點協議累計達到9個月、定點后被暫停定點服務累計達到12個月(含)以上、連續2年處以暫停定點協議累計超過9個月(含)以上或連續3年每年都被處于暫停定點協議的。
也就是說,零售藥店一年內被處罰3次,實際暫停定點協議累計達9個月,將被終止定點協議,且一年內不能再進行定點評估的申請。
江西省景德鎮此次打擊執業藥師掛證是從暫停零售藥店醫保定點機構資格入手。在其他地區,更有曝光掛證執業藥師、撤銷藥店GSP認證證書、追究刑事責任、禁入行業等手段。
▍為了藥師在店,辦法多
實名曝光
以廣東省為例,一年7次通報掛證執業藥師。10月25日,又通報了3名掛證執業藥師,并要求轄區各市監管部門繼續加大對藥品經營企業執業藥師配備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各地對于查實的“掛證”執業藥師,要及時報告省局,由省局向社會公開,并注銷執業藥師資格。
遼寧省藥監局也發布進一步整治執業藥師“掛證”問題。對查實“掛證”執業藥師,收繳其注冊證,錄入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予以注銷注冊、公開曝光。
撤證
2018年6月27日,新疆藥監局發布整治執業藥師掛靠兼職的公告,指出凡查實藥品經營企業執業藥師掛靠兼職的,一律按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論處,撤銷該企業《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對該執業藥師持有的《注冊證書》予以注銷,并在自治區藥監局網站予以公告。
追究刑責
6月15日,黑龍江省藥監局發布集中治理藥師掛靠行為的通知,對全省藥品批發企業、零售(連鎖)企業中存在的執業藥師“掛證”行為進行集中治理,其中提到:如構成犯罪,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禁入行業
近日,山東省淄博市藥監局發布了“食品藥品安全黑名單責任人員信息公示表”,3人因生產、銷售假藥被10年內禁止進入醫藥行業。
掛證的執業藥師,即便可能并未參與企業經營活動,也因掛證受牽連,被禁入行業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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