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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輔助用藥目錄,這樣定摘要:
醫藥網12月24日訊 12月21日,廣東衛健委發布《轉發國家衛健委關于做好輔助用藥臨床應用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制定輔助用藥目錄,廣東準備這么干!
▍市級輔助用藥目錄數量,不能比省級少
首先,在國家公布的輔助用藥目錄基礎上,廣東省將制訂本省輔助用藥目錄,并定期進行調整,調整時間原則上不短于1年。
要求各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在省輔助用藥目錄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制訂本市輔助用藥目錄,并在我委公布全省輔助用藥目錄后的10個工作日內,公布本市輔助用藥目錄。
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在所在地市輔助用藥目錄的基礎上,增加本機構的輔助用藥品種,形成本機構輔助用藥目錄。其他醫療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機構輔助用藥目錄。
各市、各醫療機構的輔助用藥目錄不得少于省輔助用藥目錄。
▍省級目錄數量,不得少于20個
也就是說,各市級的輔助用藥目錄,不能比省級的數量少,而國家衛健委要求,省級的輔助用藥目錄,又不能少于國家的版本。
在12月12日,國家衛健委發布《關于做好輔助用藥臨床應用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在國家公布的輔助用藥目錄基礎上,制訂本省份輔助用藥目錄,省級輔助用藥目錄不得少于國家輔助用藥目錄。
根據國家衛健委的通知,未來國家版本的輔助用藥目錄數量為20個,如此看來,廣東省、市的輔助用藥目錄,至少有20個品種,可以多,但絕對不能少。
▍最快元旦后,公布國家版輔助用藥目錄
就目前掌握的情況,在國家衛健委發布通知后,不少省份都迅速行動,收集制定本省的輔助用藥目錄。根據要求,本月底,各省、市、自治區的目錄,就將交到國家衛健委,最快會在元旦過后,國家版本的目錄,就將公布。
以下為各省的相關通知:
安徽:
12月19日,安徽省衛健委發布《關于做好輔助用藥臨床應用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應當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前,將匯總的輔助 用藥目錄報送我委。我委將定期對全省輔助用藥目錄進行調整, 調整時間間隔原則上不短于 1 年。
海南:
12月18日,海南省衛健委發布《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轉發關于做好輔助用藥臨床應用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
(一)收集醫療機構輔助用藥情況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轄區內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將本機構輔助用藥以通用名并按照年度使用金額(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由多到少排序,形成輔助用藥推薦目錄,并于2018年12月24日前上報至省臨床合理用藥質控中心。委屬各醫療機構、海南醫學院各附屬醫院、省干部療養院直接報送至省臨床合理用藥質控中心。報送表格見附件,每個醫療機構輔助用藥品種原則上不少于20個。
(二)匯總制訂省級輔助用藥目錄
省醫學學術交流管理中心(省質控辦)組織省臨床合理用藥質控中心,匯總收集全省醫療機構輔助用藥情況,并于2018年12月28日前報至我委醫政處。在國家公布全國輔助用藥目錄后5個工作日內,制訂我省輔助用藥目錄。
新疆:
12月17日,新疆衛健委發布《關于做好輔助用藥目錄報送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州、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收集本轄區內二級及以上各類醫療機構輔助用藥目錄,并務必于2018年12月21日上午12點前將收集的醫療機構輔助用藥目錄以電子壓縮包形式反饋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委直屬(管)各醫療機構、新疆醫科大學各附屬醫院直接將本機構輔助用藥目錄電子版務必于2018年12月20日上午12點前反饋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
河北:
12月17日,河北省衛健委發布《河北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加強輔助用藥臨床應用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請于2018年12月21日前,將轄區內匯總的輔助用藥目錄報送我委,并在我委公布全省輔助用藥目錄后的10個工作日內,公布本市輔助用藥目錄。我委將定期對全省輔助用藥目錄進行調整,調整時間間隔原則上不少于1年。
上海:
近日,上海市衛健委下發《關于請提供本市二三級醫療機構輔助用藥品種及使用金額的通知》。
要求如下:
一、品種要求通用名,不少于20個。
二、使用金額統計時間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三、上報截止時間2018年12月18日下午5點前。
廣西:
12月14日,廣西衛健委發布《關于做好輔助用藥臨床應用管理有關工作的函》。
通知要求,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轄區內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將本機構輔助用藥以通用名并按照年度使用金額(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由多到少排序,形成輔助用藥目錄,并于2018年12月21日前報衛健委醫政醫管處。每個醫療機構輔助用藥品種原則上不少于2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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