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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將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 并首次開展抗癌藥專項集中采購摘要:
醫藥網1月18日訊 據浙江日報1月17日消息,降低患者用藥負擔,浙江先行一步!1月16日,記者從浙江省醫療保障局獲悉,目前浙江省將17種抗癌藥全部納入浙江省醫保乙類藥品報銷范圍,并首次開展了抗癌藥專項集中采購,預計每年可節約費用近9億元。
近年來,分子靶向等療效確切的抗癌藥陸續上市,引發社會關注和患者期待,但享有專利、獨家的抗癌藥價格較高,患者費用負擔偏重。去年10月,國家醫療保障局印發通知,將17種談判抗癌藥品納入醫保乙類范圍,并同步確定了這些藥品的醫保支付標準。浙江省成為全國首批落地談判結果的省份,截至去年12月14日,17種抗癌藥全省累計發生藥品費用5266萬元,共計3422名患者享受到政策實惠,推算每年可節約費用5.6億元。
目前,浙江省腫瘤醫院已常備此次納入醫保的抗癌藥共13種。“以治療肺癌的靶向藥物‘泰瑞莎’為例,過去一盒的價格為5.1萬元并且自費,目前價格為1.53萬元并列入醫保報銷的乙類目錄,患者每盒僅需負擔3000元左右。”浙江省腫瘤醫院醫保辦副主任程斌告訴記者。
記者了解到,在17種抗癌藥中,9種由大病保險談判藥品轉為醫保報銷藥品,8種由自費藥直接轉為醫保報銷藥品,絕大部分藥品由醫保支付。
除此之外,浙江省還首次開展了抗癌藥專項集中采購,中標產品平均價格降幅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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