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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4+7”未中標產品價格聯動 梯度降價!摘要:
醫藥網2月27日訊 2月25日,遼寧省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了《關于開展“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品種未中選藥品梯度降價工作的通知》(遼藥采領辦〔2019〕18號),指出對于“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品種未中選藥品將根據上海結果實現梯度降價。
▍梯度降價藥品范圍
由“4+7”城市聯合采購辦公室發布的《4+7城市藥品集中米購中選品種表》中涉及的25種藥品中,已在遼寧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網掛網采購的其它未中選藥品。
▍降價方式
(一)對于已經在上海完成梯度降價的藥品,將執行上海降價結果。
(二)對于未納入上海梯度降價范圍的其他未中選藥品,須在現行掛網采購價的基礎上,根據價差實現梯度降價后(以中選價托底)方可繼續掛網采購,價差較大的須進一步加大降價幅度。
其中原研藥、參比制劑、通過國家質量與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由藥品生產企業在規定時限內,按照“4+7”城市聯合采購辦公室的梯度降價規則,以不高于已在上海完成梯度降價藥品的價格自主申報降價(規格、包裝有差比關系的根據差比價規則計算)。
其他仿制藥的采購價須低于同品種中選價方可繼續掛網采購。由藥品生產企業在規定時限內,以低于同品種中選價自主申報降價(劑型、規格、包裝有差比關系的根據差比價規則計算)。
▍上海原則
根據此前上海發布的帶量采購補充文件,醫療機構可以適量采購同品種價格適宜的非中選藥品。對于符合本次集中采購申報要求的同品種未中選的最高價藥品,必須在上海市2017年中標價(或掛網價)基礎上,根據價差實現梯度降價后(以中選價托底)方可繼續采購使用,價差較大的須進一步加大降價幅度,實際采購價由生產企業和醫療機構通過掛網公開議價采購確定。
上海的原則是引導原研同步降價,其他過一致性評價產品要進行價格限制;藥事所設置紅線(最高限價)鼓勵企業進一步降價,與醫療機構議價。對應中選品種的價差倍數分三檔:分別為10%、20%、30%,降級的基礎為2017年上海掛網價。也就是說,未中標品種按照與中標價的價差分檔,在其2017年上海掛網價的基礎上降10%、20%、30%。
其中,如果有部分未中標品種在2018年已降價,將面臨兩個價格:或者是2018年上海的實際采購價,或者是2017年在“4+7”的最低中標價——在二者比較低的價格上至少降低10%。
此外,對于非最高價一致性評價產品,也就是“非原研”同樣設置了最高限價:不得高于2017年和2018年上海最低采購價格,也不能高于4+7城市的最低中標價和原研降價后的價格。
此次遼寧對“4+7”未中選藥品選擇采用聯動上海,并實施梯度降價。是不是預示著未來對于未中選藥品也將開展全國價格聯動呢?未來市場格局會發生什么樣的變化,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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