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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地板價”支付 處方藥推廣遭遇“灰犀牛”摘要:
醫藥網4月19日訊 根據中新網消息,4月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對進一步推進國家藥品集中采購試點、短缺藥監測應對和醫療救助工作提出要求,確定進一步推進藥品集采,預計第二輪降價會更加猛烈。這就釋放一個強烈的信號,經過第一輪國采議價,政府所擔心的問題要么沒發生,要么已經找到化解的辦法,所以要求“完善集中采購制度,加強中標藥品質量監管和供應保障,實現降價惠民。認真總結試點經驗,及時全面推開。”
“地板價”支付全面推開
“4+7”國家集采只是試點,什么叫試點?就是找個點試試看新政策能不能推進,以及推行后造成的影響,如果順利,利大于弊,就要全國推廣。新政策試點往往具有導向性,節奏上有“小步慢跑,快速復制”的特點。其實,本輪醫改的頂層設計早已做好,“4+7”試點只是找出推進過程中的問題,總結經驗,以便下一步在全國推廣。
根據筆者多年研究政策的經驗,涉及醫改深水區的文件不能單獨看,一定要把不同部門的重磅文件聯系起來,才能準確把握政策走勢。2月28日,國家醫保局發文《醫保局關于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醫保配套措施的意見》,明確了非中選產品醫保支付辦法。非中選部分(剩余30%的份額)高于中選價兩倍的,2019年下調不低于30%,2倍以內的,按照中選價結算,低于中選價格,按照實際價格結算。
如果把4月3日常務會議精神和2月28日醫保局文件結合起來看,一個醫改趨勢逐步浮出水面:隨著“4+7”集采第二輪開始,品種不斷增加,并要求及時全面推開,非中選產品醫保結算價格逐步下調到中選價格,低于中選價按照實際價格計算。顛覆醫藥行業銷售模式“灰犀牛”(比喻大概率且影響巨大的潛在危機)呼之欲出,醫保“地板價”支付將全面推開!
工商面臨嚴峻考驗
醫保“地板價”支付全面推開,將對工業、商業和終端零售帶來巨大影響。國內從事院線銷售的企業大部分以處方藥招商為主,“兩票制”以前是底價招商,招商底價和現在所謂的醫藥支付“地板價”相差不大。“兩票制”以后,高開高返,在“金稅三期”不斷嚴格監管的情況下,不返吧,終端推廣業務受影響;返吧,合規風險太大了。
所以“4+7”集采,底價處方藥招商的企業肯定會拼價格,求銷量,本來就沒有銷售人員,無所謂。但是很多建立處方藥直營銷售團隊的企業就不是“船小好調頭”了,裁員將成為新常態,600萬醫藥代表飯碗岌岌可危。
商業方面,不管以什么價格支付,怎么帶量采購,醫院都需要配送商業進行配送,所以配送商不會受到太大影響。但是涉及國家集采品種的醫藥代理商和所謂的第三方推廣CSO公司就不那么好過了。正大天晴的恩替卡韋直接降價90%,“4+7”試點城市帶量采購,哪還有臨床推廣的空間和價值,直接當大路貨賣就是。對處方藥推廣的商業環節來說,將來所有藥品醫保“地板價”支付全面推行,處方藥臨床推廣模式將面臨極大變革。
處方藥銷售轉型
處方藥推廣企業,無論是自建隊伍的工業,還是做處方藥推廣的商業,或者第三方CSO推廣公司,銷售模式轉型相當重要。
工業企業首先要抓緊時間開展仿制藥一致性評價,在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替代原研藥的國家政策導向下,快速搶占執行集中招標政策的醫療機構。如果放棄一致性評價,就等于放棄了企業仿制藥品種在醫療機構銷售的資格。其次,調整產品結構,原研藥不納入一致性評價的品種、獨家品種仍然可以通過議價方式,按照現有銷售模式,在醫療機構仍有幾年銷售時間。
就處方藥推廣商而言,在醫保“地板價”支付的前提下,一部分患者購買醫保完全報銷的產品,另一部分患者自費購買中標價比較高的產品,前提是醫生必須告知,由患者選擇。所以要從針對醫生的學術推廣轉變為以醫生學術推廣為主、兼顧患者教育和企業品牌建設的整合推廣模式。只有這樣,患者才更容易自掏腰包選擇自費比例較高的藥品,醫生推廣壓力也比較小,同時和商業保險合作,為患者提供多方面的用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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