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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規定下 執業藥師掛證將迎最嚴打擊摘要:
醫藥網7月11日訊 這一規定下,執業藥師掛證將迎最嚴打擊。
7月10日,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人社局發布了《2019年度零售藥店申請納入醫療保險協議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顯示,申請時間為2019年7月19日至8月9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請對象為蘇州市吳江區的零售藥店。
實際上,近日江蘇省蘇州市人社局發布《關于開展蘇州市區2019年度零售藥店申請納入醫療保險協議管理工作的通知》。該通知顯示的申請時間為:2019年7月10日至7月31日(工作日)。申請對象為注冊地在蘇州市區(不含吳江區)的零售藥店。
也就是說,從今日開始,蘇州市大部分零售藥店已正式開始受理藥店醫保定點申請。
▍醫保定點藥店的要求
根據蘇州市人社局要求,2019年度零售藥店申請納入醫療保險協議管理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備《蘇州市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蘇醫保辦〔2019〕52號)中規定的條件。
3.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為本單位職工全員參保,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4.符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設定條件。配備2名及以上具有執業或從業藥師執業資格且在職在崗的專業人員。
5.經營藥品品種(不包括中藥飲片)不少于1000種,并具有及時供應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的能力。
7.單位法人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無嚴重失信行為。
8.無因違法違規被解除醫保服務協議未滿36個月的情形。
9.無國家和省、市規定的不得申請納入醫保定點協議管理的情形。
▍杜絕執業藥師掛證
自國家藥監局發文開展整治執業藥師掛證行動后,各地開始零售藥店執業藥師掛證大整治。
近日,據江蘇省藥監局消息,經過階段整治,截至目前已有34家藥店主動停業整頓,32家藥店主動注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在本次“掛證”整治中,有356名執業藥師主動變更注冊,252人主動注銷《執業藥師注冊證》。
可見,整治工作初見成效。然而,杜絕執業藥師掛證,不僅僅有整治,還有醫保的約束力。
如上文要求,醫保定點藥店必須配備2名及以上在崗執業藥師,且零售藥店必須按規定為本單位職工全員參保,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否則將不能申請醫保定點。
此外,零售藥店如果是因違法違規被解除醫保服務協議,則36個月之內也就是3年不能申請醫保定點。
對于查實藥品零售企業存在執業藥師“掛證”的,國家藥監局也明確指出,有關部門應通報當地醫保管理等部門,取消其醫保定點資格,形成部門聯合懲戒機制。對于查實的“掛證”執業藥師,撤銷其《執業藥師注冊證》,并對外公示。并要將“掛證”執業藥師納入信用管理“黑名單”,積極探索多部門聯合懲戒、共同打擊的長效機制。
眾所周知,對于定點零售藥店來說,能不能進醫保,是營業額能否提升的關鍵。而在購買社保這一項硬性要求下,藥店若想申請醫保定點,必須摒棄執業藥師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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