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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0類手術受限 耗材采購量將下降摘要:
醫藥網7月18日訊 心血管介入、人工關節置換等30項醫療技術被限制,相關耗材采購量將下降。
限制臨床應用醫療技術目錄發布
近日,上海市衛健委印發《上海市<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下稱“《上海實施細則》”),將心血管疾病介入診療技術、人工髖關節和膝關節置換技術、神經血管介入診療技術等30項技術列入《上海市限制臨床應用醫療技術目錄(2019版)》
(圖片來源:上海衛健委)
在列入目錄的醫療技術中,心血管疾病介入診療技術涉及支架、導管、導絲、栓塞、穿刺針等多類高值耗材,置換技術主要涉及人工髖關節、人工膝關節以及人工椎間盤等高值耗材,13種內鏡診療技術則涉及內窺鏡、穿刺器等多類醫療器械。
更多醫療技術或將被限
受限制的臨床應用技術并非只有上述30項,未來或許將有更多臨床應用技術被列入限制目錄。
《上海實施細則》顯示,安全性、有效性確切,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醫療技術都屬于“限制類技術”:
1、技術難度大、風險高,對醫療機構的服務能力、人員水平有較高專業要求,需要設置限制條件;
2、需要消耗稀缺資源的;
3、涉及重大倫理風險;
4、存在不合理臨床應用,需要重點管理的。
根據《上海實施細則》,上海市建立動態管理機制,根據實際情況,對限制類技術目錄進行動態評估和調整。
相關技術被列入目錄后,將進行嚴格管理,《上海實施細則》適用于上海市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開展醫療技術臨床應用。
同時,限制類技術的臨床應用管理規范將由市衛生健康委制定發布或者委托專業組織制定發布,并報國家衛生健康委備案。
對于未納入禁止類技術和限制類技術目錄的醫療技術,醫療機構可以根據自身功能、任務、技術能力等自行決定開展臨床應用,并應當對開展的醫療技術臨床應用實施嚴格管理。
《上海實施細則》自2019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8月14日。
無專用手術室,少臨床經驗的機構需注意
雖然部分醫療技術被列入限制目錄,成為限制類技術,但限制并不代表禁止。
實際上,國家衛健委在2018年8月即印發了《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要求醫療機構應根據相關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規范進行自我評估,符合條件的可以開展限制類技術的臨床應用。
除此,早在2015年,原國家衛計委已發布2015版《國家限制臨床應用醫療技術目錄》,包含造血干細胞移植技術、心室輔助技術等15項醫療技術。
以心室輔助技術為例,原國家衛計委在2017年2月發布醫療技術管理規范,明確了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開展心室輔助技術的最低要求,賽柏藍器械整理了較為重要的部分要求:
1、醫療機構需要有心臟大血管外科專用手術室、心血管造影室和心血管重癥監護室。
2、醫療機構開展心臟大血管外科臨床診療工作10年以上,床位不少于50張,醫療機構每年完成的心臟外科手術病例不少于1000例。
3、開展心室輔助技術的醫師有10年以上心臟大血管專業領域臨床診療工作經驗,取得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5年以上。
對比前國家衛計委2017年的醫療技術管理規范,上海市即將發布的限制類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規范或許會更加嚴格。
因此,那些缺少臨床經驗豐富醫師、硬件設施不全的醫療機構,都可能無法開展部分限制類醫療技術的臨床應用,這對醫療機構自身以及相關的醫用耗材供應商來說,都將造成不小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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