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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地方醫保目錄增補 三年過渡期藥企如何應對?摘要:
醫藥網7月24日訊 7月22日晚間,國家醫保局發布重磅文件《關于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管理制度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藥品范圍,強調國家統一制定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各地嚴格按照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執行,原則上不得自行制定目錄或用變通的方法增加目錄內藥品。
業內認為,該舉措意義重大,意味著從此“一個目錄”原則提上議程,在不允許基藥目錄進行地方增補之后,或將不再允許地方進行醫保目錄增補,產品未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的企業將面臨嚴峻的市場考驗。也有觀點認為,在嚴格管理目錄趨勢下,受利好政策影響,進入醫保目錄的品種將迎來市場先機。
轉戰院外市場求生
早在4月17日,國家醫保局發布的《2019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政策解讀就明確了不能進入醫保目錄的藥品范圍。另外對于OTC藥品,國際上普遍不予報銷,本次目錄調整原則上也不再新增。
而根據最新的《征求意見稿》,國家層面上或將全面廢止省級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的權限。河南動銷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高級顧問鄭佩認為,這一舉措對部分藥廠產品在公立醫療機構的推廣將帶來嚴重影響,特別是化藥和中成藥生產廠家的生存空間將會受到前所未有的擠壓。
《征求意見稿》明確,按照杜絕增量、規范存量的要求,各地原則上不得出臺超出清單授權范圍的政策措施。對以往出臺的與清單不相符的政策措施,由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政策出臺部門具體牽頭,原則上在3年內完成清理規范,并同國家政策銜接。對現有特定人群保障政策,可在與國家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和財政部充分溝通后,適當延長過渡期,逐步歸并到國家統一的政策框架中。
“除了蒙藥、藏藥等民族藥品可以單獨申請,其他以往地方增補目錄的藥品在三年過渡期之后,都將慢慢淡出院內市場。”鄭佩看過該表述后給出了自己的理解,其認為,受影響最大的,無非是靠一兩個產品在部分省份有醫保增補,用以維持著整個公司大部分銷售額的企業。這些企業中有的以處方藥招商和直營業務為主,靠針對醫生的學術推廣和客情維護得以生存,其將受到巨大影響。
“長期以來,地方醫保增補容易將國家醫保目錄架空,因為地方醫保增補會傾向于保護地方企業,且中標價相對于國家醫保來說會高一些,這就導致了國家醫保資金的過度支出。”在鄭佩看來,取消地方增補的根本目的還是控費,與國家重點監控目錄、各省重點監控目錄、按病種付費、限制西醫的中成藥處方權等有著共同的指向。
對于未能進入醫保目錄的品種,鄭佩認為,在取消地方醫保目錄增補的大環境下,符合基層用藥特點的品種,要下沉到基層;符合DTP零售特點的品種,要外移到藥店。未能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的品種和相應企業應在廣闊的院外市場闖一闖,或許還有機會。
創新藥降價爭進醫保
此外,《征求意見稿》將支付標準明確為:對于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醫保藥品、醫療服務項目和設施等,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基準。各統籌地區可按照國家規定,制定藥品、醫療服務項目和設施以及適應各種支付方式的醫保支付標準。國家統一制定支付標準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另外,在附件“醫療保障待遇清單(2019年版)”中也提到,在基本待遇支付政策上,各地因地制宜,在國家規定范圍內制定住院和門診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不得自行制定個人或家庭賬戶政策。
值得關注的是,在醫保目錄即將出臺之前,國家醫保局先行發布此《征求意見稿》或為醫保目錄政策定調。《工作方案》顯示,醫保目錄調整將優先考慮國家基本藥物、癌癥及罕見病等重大疾病治療用藥、慢性病用藥、兒童用藥、急救搶救用藥等。據了解,本次遴選新進入藥品,預計會涉及2018年12月31日以前上市的藥品,而醫保談判目錄產品,或會以腫瘤和罕見病高價產品為主。
眾所周知,除了醫保目錄調整,如今國家也在推進“4+7”帶量采購、重點監控合理用藥目錄等措施。而在帶量采購影響下,仿制藥紛紛降價,與此同時,許多新上市的創新藥也競相降價,力求能夠進入醫保。業界人士認為,新藥降價有兩個主要目的,一是進醫保,二是設置門檻,壓縮競爭對手的利潤空間,令后來者知難而退。
而高價創新藥為了進入醫保目錄而降價,后續帶來放量的效應,對于企業和患者來說是雙贏局面。比如羅氏的乳腺癌藥物赫賽汀,其在2017年進入醫保后,價格從25000元/支下降到7600元/支,降幅達70%,同時取消了贈藥政策。
進入醫保后的赫賽汀可謂供不應求,時不時大范圍斷貨,可見其放量效應。羅氏的安維汀、美羅華亦以50%以上的價格降幅進入醫保,皆實現了明顯的放量增長。因此業界認為,即使對于跨國藥企來說,進入醫保對其獲得中國市場份額的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這也促使其他創新藥和抗腫瘤藥隨大流紛紛下調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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