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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基本公衛劃分方案出爐 12類增至29類摘要:
醫藥網10月30日訊 2019年基本公衛新增19項內容,原本為12大類的公衛服務項目,新的劃分方案出爐了,與大家今后的工作息息相關。
近日,廣東省衛健委發布《廣東省2019年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此次廣東省根據國家對2019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指示,對公衛服務項目進行了重新劃分。
公衛12大類變為29類
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內容原為: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壓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中醫藥健康管理、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衛生監督協管等12類項目。
在2017年,國家將“免費提供避孕藥具和健康素養促進”兩項列入到公衛服務項目中,自此,基本公衛服務增至14類,加上今年新增的19項細分內容,根據廣東省的《方案》,新版公衛內容由12類變為29類。
2019年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內容
另外,《方案》在村醫的公衛工作安排和績效考核方面也進行了新的規定。
建立村衛生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承諾制”
對于村級公衛承擔內容,《方案》提出,在確定補助標準的基礎上,逐步建立村衛生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承諾制”,由鄉村醫生根據自身實際,承諾完成可承擔的項目任務,鄉鎮衛生院按月/季度對鄉村醫生任務完成數量和質量情況進行驗收并發放相應經費補助。
根據這項要求,村醫的公衛承擔任務由被動式變為主動式,村醫可以根據自身承擔能力,確定承諾可以完成的公衛任務,也就是“能做多少做多少”,這樣就避免出現村醫公衛任務負擔過重而無法完成的情況。
另外,《方案》還規定,按照當地鎮、村兩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能力制定鎮、村職責分工方案,逐步提高交由村衛生站承擔的基本公衛服務任務比例,對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根據核定的任務量和考核結果及時撥付相應補助資金。
各地要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列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人的年度績效考核范圍。
此次廣東省對新版公衛服務項目的劃分和安排,也為其他地方提供了參考,新版公衛項目新增內容較多,各級分配和管理需要更加科學合理,績效分配上也需人性化處理,多勞多得,優勞優得,才能更好地激發廣大公衛服務人員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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