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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新規:查醫藥代表 掛鉤產品摘要:
醫藥網12月17日訊 大醫院嚴查醫械代表再升級!私下接觸醫務人員,直接停止采購公司代理產品。
醫械代表禁止私下接觸醫務人員!一經查實禁止采購公司產品
近日,南方醫科大學順德醫院官網發布了《關于重新修訂南方醫科大學順德醫院醫藥代表接待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醫械代表來該院進行學術推廣活動應公開進行,在醫院指定部門備案。禁止醫械代表承擔藥品、醫療器械等銷售任務。
并且和其他要求備案的醫院一樣,要求按“三定一有”進行包括醫械代表在內的上述藥械公司人員的來院接待工作,即定接待時間、定接待地點、定接待人員,有接待記錄。
《通知》中還明確要求:
(一)其他非指定的科室(部門)和醫務人員,未經允許一
律不準違規與醫藥代表接觸。
(二)如醫務人員被醫藥代表糾纏,“被動”接觸了醫藥代表,應堅決予以驅離,并于12小時內向醫院監察審計科備案,說明有關情況。
(三)醫藥代表不得在醫院指定時間和指定部門以外接觸本院醫務人員。
也就是說,非備案登記醫械代表進院,將會直接被驅逐醫務人員驅逐。
也就是說,醫械代表只要私下接觸醫務人員,或者有推銷產品的,一經查實,就要停止采購其所在公司代理的藥品和醫療器械。這一懲罰力度可謂是相當大!
登記備案制度,大批公立醫院全面鋪開
自2017年12月國家食藥總局、國家衛計委聯合發布了《醫藥代表登記備案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之后,醫藥代表制度便有了明確的規定。其中,向社會公開備案信息、拜訪醫生需提前申請、未經允許不得私自進行學術推廣等都是目前醫院內嚴格遵守的條例。
文件頒發后,浙江省、湖南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多個省市進行積極試點。
(各個省市醫械代表備案制度落地情況)
從上述各個省市的實施情況中可以看出,醫械代表和銷售正在成為醫藥購銷領域中的重點監察對象。
醫械代表備案制度的加速鋪開,無疑是為醫械銷售人員敲響了警鐘,未來醫械代表備案制度的全面實施也只是時間問題。
全國公立醫院嚴查醫械代表!路在何方?
12月6日,據國家衛健委消息,為落實《關于開展制定醫院章程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衛辦醫發〔2018〕12號)等文件的相關要求,國家衛健委制定了《公立醫院章程范本》。
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執行。
而這份《公立醫院章程范本》中,明確要求:
醫院設立紀律檢查委員會(以下簡稱醫院紀委)。嚴查關鍵崗位、重要人員履職和用權情況;
開展作風督查,促進醫院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規范,構建系統化防治腐敗工作制度體系;依紀依法查辦案件,堅決懲治腐敗行為。
同時,通知特別指出,將嚴查醫生行為,要求不得有收受“紅包”和“回扣”以及其他有違醫德、有損患者權益的言行。
醫院設立專屬監督員、特邀監察員和社會監督員。
在衛健委主導下,全國公立醫院嚴查帶金銷售。與此同時,就在同一天(12月6日),國家醫保局在小規模會議上啟動了《公立醫院藥品采購環節誠信體系和懲戒體系建設專題研究》開題論證會。
據悉,未來在全國范圍內,國家醫保局將針對公立醫院藥品采購環節,構建誠信評價體系和懲戒體系兩大體系,遏制“帶金銷售”。根據上述誠信評價結果,建立《合同法》框架內的針對失信生產企業的分級懲戒方案。
業內人士分析,作為醫用耗材和設備的采購方,是主要付費方,國家醫保局或更見實效。
不完全統計,2018年,已經有300多名院長醫生落馬。而以往在醫療器械帶金銷售中,處罰上重受賄輕行賄。未來這一局面可能將發生改變,醫療器械企業行賄,影響不僅僅是信用黑名單,產品禁止銷售,醫械代表個人的信用也將會受影響。而對于醫械代表和銷售而言,現下的當務之急就是要進行營銷模式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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