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網6月29日訊 28日下午,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35場新聞發布會上,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杜鑫介紹,從疫情開始,市醫療保障局即按照國家要求,將疑似和確診的新冠肺炎患者檢測及治療相關藥品、醫療服務項目等臨時納入醫保報銷范圍,報銷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資金兜底保障,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救治。隨著疫情防控形勢發展變化,5月19日起,市醫保局商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進一步將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應檢盡檢”人群納入保障范圍,參保人員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核酸檢測的,按規定予以報銷,個人負擔部分由市區兩級財政負擔。
近日,為進一步降低核酸檢測成本和群眾費用負擔,結合檢測試劑價格變化情況,市醫保局會同衛生、財政等部門同步調整了核酸檢測項目價格,從6月25日起全市公立醫療機構核酸檢測價格由每次180元降低至120元,該價格為最高政府指導價,醫療機構不得上浮,但可根據自身情況下浮調整,下浮幅度不限。非公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在為參保人員提供核酸檢測服務時也按照上述政策執行。非公立非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如第三方檢測機構、非醫保定點私立
醫院等)按照國家及本市相關規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檢測價格由機構自主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