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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衛生院人員借調 村醫不合格將被停止執業摘要:
醫藥網9月25日訊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衛健委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工作的通知》,當地基層醫療機構迎來全面洗牌。
值得注意的是,太原市的這份文件區別于其他地市的同類通知,可以說充分體現了當地職能部門加強基層醫改的強硬態度:
符合條件的機構或人員被予以重任、提高績效,不符合要求的,直接停止執業資格。
這份醫改文件具有典型代表意義,基層醫師公社挑重點內容為大家整理如下:
績效可提高至這類事業單位的5倍
衛生院在編人員嚴禁借調至上級
在農村衛生人員隊伍建設方面,當地職能部門“下狠招”,招人、留人兩不誤。
招人:
根據鄉鎮衛生院所需專業技術人才崗位空缺情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組織公開招聘。要積極利用鄉鎮衛生院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補充鄉鎮衛生院全科醫生。
鄉鎮衛生院聘用人員時,可優先聘用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
留人:
鄉鎮衛生院在編專業技術人員嚴禁借調到上級醫療衛生機構或其他機構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借調的,需經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同意,并報同級人社部門備案,全縣借調總體比例不得超過在編人數總量的5%。
鄉鎮衛生院可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績效工資總體水平可提高至當地無收入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績效總量的5倍??冃ЧべY核定時要向在人口稀少、艱苦邊遠地區傾斜,鼓勵工作人員向偏遠鄉鎮衛生院流動。
村衛生室購買服務制來了
不達標村醫停止執業資格
鄉村醫生實行“鄉聘村用”。
由鄉鎮衛生院購買村衛生室服務,對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實行協議式管理。鄉鎮衛生院根據村衛生室的功能定位,與村衛生室簽訂購買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其他相關服務內容的購買服務協議,約定相關工作量和工作指標、補助標準及違反協議處罰手段。
對達不到相關工作要求的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鄉鎮衛生院可不續簽購買服務協議,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可以停止其鄉村醫生執業資格。
對村醫實行村評鄉管
兩次群眾評議不合格者不再續簽
鄉村醫生實行“村評鄉管”。
依托縣鄉醫療機構一體化改革,通過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實現行政、人員、業務、藥品、績效等為主要內容的一體化管理。
鄉鎮衛生院要協調村委會每年組織一次村民代表會議對鄉村醫生服務情況進行評議,評議結果作為鄉村醫生績效考核和續簽服務協議的重要依據。
對于連續兩年群眾評議不合格的鄉村醫生,鄉鎮衛生院可不續簽購買服務協議,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可以停止其鄉村醫生執業資格。
對村衛生室服務開展暗訪
三次暗訪不在崗將被嚴肅處理
建立村衛生室服務信息“三公示”制度,在村委會或村衛生室醒目位置公示相關服務信息,方便群眾接受服務和監督。
一是公示鄉村醫生信息,包括姓名、聯系方式、服務時間和形式、工作狀態(在崗、外出、巡診、培訓、開會等);
二是公示縣醫院、鄉鎮衛生院簽約服務團隊成員的信息,包括姓名、單位、執業資質、職稱及聯系方式;
三是公示市、縣、鄉三級監督電話,縣、鄉兩級要同時公布具體監督人姓名。
采取“四不兩直”方式不定期對村衛生室服務開展暗訪,鄉級每周一次、縣級每半月一次、市級每月一次。對連續三次暗訪不在崗且無正當理由的和群眾反映強烈的鄉村醫生,鄉鎮衛生院可終止購買服務協議,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可以停止其鄉村醫生執業資格,情節嚴重的可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調查處理。
村醫獲得執業(助理)醫師資質
加補助
每所衛生院至少有1名合格的執業(助理)醫師和全科醫師,每所村衛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鄉村醫生或執業(助理)醫師。
通過鄉村醫生崗位補助差異化補償機制鼓勵鄉村醫生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質,力爭2021年末,鄉村醫生中具備執業(助理)醫師資質的比例達到50%以上。
獎懲并舉的政策,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基層醫務人員的危機意識和機會意識。在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機制上,山西太原跨出了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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