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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通報:一批藥企涉醫藥回扣摘要:
醫藥網10月19日訊 國家醫療保障局價格招采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公開可查的法院判決文書統計,2016年至2019年間全國百強制藥企業中有超過半數被查實存在直接或間接給予回扣的行為,其中頻率最高的企業三年涉案20多起,單起案件回扣金額超過2000萬元。
超半數藥企,存在回扣行為
10月17日清晨,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發布頭條文章《嚴查權錢交易,建立失信名單,集中帶量采購,斬斷醫療賄賂利益鏈》。
作者發現,今年以來披露的醫療領域腐敗案件中,收取藥品耗材回扣問題出現頻率最高,呈現出涉案金額居高不下、腐敗利益鏈條環環相扣等特點,由此帶來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虛高、醫療費用過快增長、醫保基金大量流失等問題,加重患者就醫負擔,侵害群眾切身利益,亟須重拳整治。
國家醫療保障局價格招采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公開可查的法院判決文書統計,2016年至2019年間全國百強制藥企業中有超過半數被查實存在直接或間接給予回扣的行為,其中頻率最高的企業三年涉案20多起,單起案件回扣金額超過2000萬元。
醫藥賄賂為何難以根除?多位業內專家表示,權力集中且缺乏有效監管,是最為直接的原因。除此之外,以往“招采分離”的藥品采購模式,也是造成醫藥賄賂禁而不絕的原因之一。
國家發改委于2006年印發《關于進一步整頓藥品和醫療服務市場價格秩序的意見》,規定縣及縣以上醫療機構銷售藥品時可收取的藥品加成率為15%。
隨著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持續深化,如今,藥品加成已被全面取消。盡管藥品零售加成率受到嚴格限制,但由于分散采購模式存在只招價格不帶量、量價脫鉤的問題,企業缺乏銷量預期,為獲取更高收益,往往會主動向院方行賄,將中標價做高。
信用評級,產生強大震懾效應
為了對不合規問題進行打擊,國家醫保局正式發布《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的操作規范(征求意見稿)》和《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級的裁量基準(征求意見稿)》,計劃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將收受回扣、壟斷控銷等藥價招采失信行為與醫藥企業直接綁定,并通過信用評級的方式影響藥企后續在全國范圍內的招采。
而文章認為,上述文件要求各地于2020年底前建立并實施信用評價制度,涉及醫藥商業賄賂等7種失信行為的醫藥企業將被納入失信“黑名單”,就是國家醫保局推動信用評價制度的創新之處,加大了對行賄行為的打擊力度。
醫藥購銷中,給予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集中采購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回扣或其他不正當利益”位列主要失信情節首位。藥企一旦出現失信行為,將面臨書面提醒告誡、依托集中采購平臺向采購方提示風險信息、限制或中止相關藥品或醫用耗材掛網、限制或中止采購相關藥品或醫用耗材、披露失信信息等處置措施,失信行為涉及省份數量達到規定條件的,還將由國家醫保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指導中心啟動全國聯合處置。
對此,國家醫保局價格招采司有關負責人說,“醫藥企業對于回扣個案的罰款往往不敏感,但給予回扣會導致其喪失進入集中采購市場的機會,就會產生強大的震懾效應,從而形成舉一反三的系統治理效果。”
除此之外,專家表示,“‘黑名單’在事前劃定價格和營銷紅線、明示失信風險,拉起了帶電高壓線,從打擊行賄的角度來看意義非凡。”
未來,要建立合作機制和定期通報制度,打破各部門間的信息壁壘,推動全系統各層級開展信息交流共享,提升“黑名單”的準確性、權威性。
藥品回扣問題,曝光頻頻
從今年4月開始,中紀委就發布多篇涉及醫藥領域的主題文章,基本都針對藥品回扣問題。這是一個準確的信號——藥品回扣問題是其未來工作的重點,隨著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的制度逐漸實施。醫藥代表的不合規行為會給醫藥企業帶來更大的風險。
某種程度上,醫保局從招采端建立打擊醫藥賄賂的機制,衛健委從醫院使用端加強對于醫藥購銷行為的嚴查,更多的相關部門也在醫藥購銷重的帶金銷售等問題發布相應的政策文件。
而賽柏藍在法律文書網站“openlaw”上以“藥品回扣”為關鍵詞搜索,共有3801個結果,涉及多家知名醫藥公司。
其中,廣東、安徽、福建、湖南等地是藥品回扣案件的重災區,作為醫藥資源豐富的地區,醫藥終端決定著市場走勢,而醫師、護士、藥師、檢驗師在內的醫療衛生技術人員是醫療市場的主要人才資源,他們真正決定著醫藥品種的銷量。
上述這些人才主要分布在中東部沿海地區、四川和廣東,也使這些地區的案件頻率更高,打擊力度更大。
也就是說,不合規的醫藥購銷行為對于醫藥代表個人以及醫藥企業來說都意味著極大的風險,隨著相關部門的打擊力度不斷加大,這種風險也在逐漸升高。如果一旦出現問題,無論是醫藥代表還是醫藥企業,都要面臨前所未有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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