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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第三批國家藥品集采開始陸續落地!摘要:
醫藥網10月27日訊
11月25日起,陜西執行第三批國采
10月26日,陜西省醫保局發布《關于做好第三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有關藥品價格調整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從2020年11月25日起,陜西全省執行第三批國家集采中選結果。
中選藥品方面,55個中選供應陜西的藥品按中選價格掛網。
非中選藥品方面,原研藥、參比制劑、過評藥品中未中選藥品在不高于全國省級最低掛網價的基礎上,生產企業自主申報掛網價格,鼓勵企業自主降價;未過評藥品在同品規在陜西掛網過評企業達3家或以上,未過評品種予以剔除,同品規過評未超過3家,掛網價格不得高于該品種本省中選價格。
陜西省中選品種清單如下:
五天后,第三批國采陸續落地
不僅是陜西省,目前全國多省已下發通知,明確規定第三批國家集采執行時間。最快開始執行的,是五天后,也就是11月1日。
10月22日,河南省醫保局發布《關于做好第三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相關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河南將于2020年11月20日開始執行第三批國采中選結果。
10月21日,重慶市醫保局發布《關于開展第三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重慶將于2020年11月1日開始執行第三批國采中選結果。
10月19日,福建省醫保局、福建省衛健委發布《關于落實第三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福建省第三批國家集采結果將于2020年11月13日起在采購平臺掛網執行。
10月19日,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關于落實第三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于2020年11月1日起實施第三批國家集采,至國家明確的采購時間止。
10月15日,青海省醫保局《關于執行第三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2020年省級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結果的通知》,明確2020年11月1日起,青海省所有參加集中采購的醫藥機構全面執行第三批國家組織和2020年省級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結果。
10月12日,黑龍江省醫保局公布了《關于做好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落實工作的通知》,明確將于 2020 年11月19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執行第三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中選結果。
9月30日,江蘇省醫保局發布《關于做好第三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結果執行工作的通知》,自2020年11月1日起,江蘇省執行第三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結果。
9月30日,山西省醫保局發布《關于全面落實第三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明確執行時間為2020年11月1日。
9月23日,寧夏醫藥采購平臺發布了《關于做好第三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藥品執行工作的通知》,按照第三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結果及工作要求,擬于2020年11月9日執行。
9月10日,遼寧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網發布《關于做好第三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結果執行準備工作的通知》,表示擬于2020年11月1日零時執行。
其余沒有通知具體執行時間的省份,其實均已經啟動第三批國采中選品種掛網前期準備工作,預計執行時間應該都會在11月份內。
從目前各地的通知看來,都有提到“鼓勵未選擇本省的中選藥品按照供應地區中選價格供應本省”。這其實也反映出一個問題,各地價格相差比較大,中選產品價格較高的地區,希望中選價格更低的產品也來本省掛網。
連中選品種都是能低則低,在這種情況下,那些國家集采未中選的、或者是根本還沒過評的品種,將會面臨更嚴峻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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