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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醫保目錄帶來DTP藥房三大機遇!摘要:
醫藥網1月26日訊 2020年國家醫保藥品價格談判結果已于2020年12月28日由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并將在2021年3月1日開始實施。
本輪國談是我國第五輪國家藥品價格談判,對162種藥品進行了談判,談判成功119種(其中目錄外新增96種,目錄內談判或續約成功23種),整體成功率73.46%,平均降價50.64%。
綜合前四輪國家藥品價格談判結果可以發現,通過國家藥品價格談判,醫保支付范圍擴大了,包括不少抗癌藥、罕見病藥等DTP藥房主要適營品種,帶來了更好的藥品可及性,緩解了支付壓力。
更多抗癌藥、罕見病藥等特藥品種成功進入醫保目錄,對于已具備大病醫保特藥定點資質的DTP藥房來講是非常大的利好,患者的支付壓力能得到極大緩解。相應地,DTP藥房可以通過這些藥品為更多患者提供專業健康服務,這就是機會和價值。
有數據表明:從患者負擔情況看,通過談判降價和醫保報銷,預計2021年可累計為患者減負約280億元。其中經測算,本次續約談判的14種抗癌藥降價,預計2021年可為癌癥患者節省30余億元。
由此可見,“以量換價”獲得了明顯的“騰籠換鳥”效果。后續,醫保部門還會將更多包括抗癌藥、罕見病用藥在內的重特大疾病的創新治療用藥納入醫保支付的范圍。
罕見病用藥機會
119種談判成功的品種中包含6個罕見病用藥。
此前,2019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新納入了9種罕見病藥品(6種通過談判納入乙類目錄),涉及系統性硬化癥、多發性硬化、特發性肺動脈高壓、特發性肺纖維化、亨廷頓舞蹈病、肌萎縮側索硬化癥(漸凍人癥)。
至此,2021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醫保目錄中共有24個罕見病,涉及55種藥品,其中甲類15種,乙類40種。
這樣的結果絕大部分是由國談帶來的,能極大地滿足罕見病患者的臨床用藥需求。罕見病患者的藥物可及性將逐步提高,DTP藥房服務罕見病患者的機會也越來越多。
醫保雙通道政策
DTP藥房的另一個機會是醫保雙通道政策。
2020年12月28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的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門,“創新工作方式方法,通過完善門診保障政策、開通醫保定點藥店通道、合理調整總額控制等方式,推動《2020年醫保藥品目錄》落地。”
國談藥品“雙通道”模式的承接方絕大多數情況下就是各地的DTP藥房。因此,已具備大病醫保特藥定點資質的DTP藥房增加了獲得國談成功目錄范圍內產品廠家授權的可能性,能獲得更多可經營的產品。
有業內人士不完全統計,截至2020年10月,全國323個醫保統籌區中有216個醫保統籌區的相關部門已發文通知或者已落地實施國談藥品的大病醫保特藥落地雙通道政策,即:對于這些國談藥品,患者遵照各區域醫保經辦機構發布的相關規則和流程,既可在相關醫院住院治療用藥報銷,也可在指定零售藥店DTP藥房購藥報銷。
而且,預計隨著各地醫保經辦機構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手段的改善,其智能全維度控費的能力越來越強,肯定會有越來越多的區域醫保管理者放開特藥醫保雙通道政策,以落地國談藥品政策的實施。
國談未成功藥品和非醫保目錄新藥
另外,對于本次國談未成功的抗癌藥,或者非國談的創新類特藥,DTP藥房也有極大的市場機遇。非國談品種或本次國談未成功的產品,其患者購買的主要渠道自然是院外,這也是絕大多數創新特藥企業醫保目錄外市場策略的核心觀點。
沒有進入醫保目錄的創新抗癌藥或罕見病用藥等高值藥品和新上市的藥品,都是DTP藥房渠道需要把握住的機會。DTP藥房可專業管理好此類患者的購藥場景,為市場推廣助力。
每年新上市創新藥品越來越多,需求也日益增大,DTP藥房對此應高度敏銳。據統計,2020年,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共批準48個新藥,其中國產新藥20個,進口新藥28個。其中,腫瘤藥達16個,占比34%;8個罕見病藥物,均為進口藥,有6個未進入醫保目錄;8個臨床急需用藥,有3個未進入醫保目錄。
對于這些未能進入醫保目錄的DTP藥房適營產品,藥房可與廠家深度合作,適宜積極開展慈善贈藥活動,或商業健康保險產品來完善渠道。
通過PAP慈善贈藥活動,抗癌藥、罕見病用藥等相關企業產品可獲得實際銷售和使用,后續才有希望在新一輪通過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動態調整準入。而假如沒有臨床用藥實踐,沒有臨床醫生對該產品的療效的積極反饋,藥企就很難在今后的溝通談判中打動醫保局。
今年PD-1類單抗談判前后藥企的策略就是這個邏輯,因而備受各界關注。
從2020年國家醫保藥品談判結果可以看到,進口PD-1全軍覆沒;這些未能入圍醫保目錄的進口PD-1,目前正緊鑼密鼓調整策略,修改贈藥方案降低費用,從而保住患者粘性。
在談判之前,進口PD-1藥品K藥贈藥后的治療費用約28.7萬元/年,而國產談判成功后PD-1患者年治療費用只有6萬元左右了。其實在談判前,就有業內人士對PD-1談判有預判,認為跨國藥企落選醫保是大概率事件,因為他們需要維護全球的價格體系,所以很多時候跨國藥企寧可選擇贈藥的方式進行變相降價。
對于此次醫保談判落選的產品而言,醫院準入會存在一定的困難,藥企需要開辟DTP等院外市場,確保城市市場用藥可及性。這也是DTP藥房發展的機遇。
另外,由于醫療機構有處方控量和醫保控費,因此長療程大金額用藥還是需要到院外藥房解決的。因此,只要符合慢病、重癥、罕見病領域的,或患者需長期用藥和跟蹤服務的產品,都可視為DTP的服務范圍和機會。
結語
綜上所述,國家醫保藥品價格談判能為DTP發展帶來利好機遇,但不是“天上掉餡餅”,機會并不是每家DTP藥房都能抓住的。打鐵還需自身硬,DTP藥房要提前做好各種準備。堅守初心,圍繞患者在醫療機構未被滿足的健康服務需求,提供患者所需要的專業藥品和專業臨床醫學和藥學健康服務,最好能真正建立起“醫藥患險檢”患者治療價值融合平臺,為患者、醫生、藥企、醫保等相關方創造價值并獲得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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