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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三大醫保名單分類管理 含18種雙通道品種摘要:
醫藥網3月24日訊 3月22日,四川省醫療保障事務中心發布《關于做好國家談判藥品和國家藥品目錄內高值藥品經辦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布了18個高值藥品、國談藥中88個單行支付藥品以及136個納入乙類醫保的藥品的分類管理模式,并自2021年3月1日起實施。
88個單行支付藥品:五定管理,省本級醫保支付75%
對國談藥品中維得利珠單抗等88個單行支付藥品(附件1)實行“五定”管理,即:定認定機構、定治療機構、定責任醫師、定供藥機構、實名制管理。
支付比例及封頂線累計:省本級單行支付藥品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75%。一個自然年度內,單行支付藥品費用統籌基金累計支付不超過15萬元,并計入省本級參保人員本年度基本醫療保險封頂線。
費用結算:省本級和省內異地就醫參保人員在省本級供藥機構聯網結算時,屬于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部分由供藥機構與省醫保事務中心結算;參保人員個人負擔的費用由個人與供藥機構結算。
136個納入乙類藥品:按省級醫保現行政策執行
將國談藥品中伏諾拉生等136個藥品(附件2)納入乙類藥品管理。
供藥機構:由各定點醫療機構負責該類藥品的供應保障。
費用結算:參保人員個人負擔部分由個人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醫保支付部分由定點醫療機構與省醫保事務中心結算。
封頂線累計:納入乙類藥品管理的談判藥品按照省本級醫療保險現行相關規定支付,并計入省本級參保人員本年度封頂線。
18個高值藥品:雙通道供藥保障,同一病種原則上選擇用其對應的一種藥品
對重組人血小板生成素等18個高值藥品(附件3),在治療機構進行實名制登記和事前審核后納入乙類藥品管理。
供藥機構:高值藥品實行雙通道供藥保障,同單行支付藥品供藥機構。其中選擇40家供藥藥店作為供藥機構的,治療機構需將用藥處方上傳至省醫保事務中心備案。
費用結算:省本級和省內異地就醫參保人員在省本級供藥機構聯網結算時,屬于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部分由供藥機構與省醫保事務中心結算;參保人員個人負擔的費用由個人與供藥機構結算。
用藥管理:治療機構應做好用藥管理工作,對同一病種原則上選擇使用其對應的一種藥品,有國家頒布或推薦的臨床診療指南、臨床路徑及藥品說明書等明確依據的除外。
異地就醫管理
省本級異地就醫備案人員在備案地就醫使用單行支付藥品及高值藥品,須提供病種和用藥認定(事前審核)的相關檢查檢驗資料,由省本級認定(治療)機構進行綜合評估認定(事前審核)后,現金墊付的費用按省本級相關政策規定予以支付。
若備案地已開通特殊藥品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業務,省本級參保人員也可在當地的認定(治療)機構依托省內異地特藥系統進行綜合評估,通過認定(事前審核)后,發生的藥品費用按省本級相關政策規定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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