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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互聯網診療或將探索放寬首診摘要:
醫藥網3月29日訊
互聯網醫療再迎好消息!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國家衛生健康委規劃司司長毛群安日前向媒體介紹,國家衛生健康委正在對互聯網首診服務進行研究,以進一步發揮互聯網醫療服務在滿足群眾就醫需求方面的積極作用。
其實這并不是互聯網醫療首診第一次出現在公眾視野。
2020年4月14日,國家發改委、中央網信辦發布《關于推進“上云用數賦智”行動培育新經濟發展實施方案》助推中小微企業轉型。其中首次提到將首診納入互聯網醫療、醫保。
文件指出:以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為載體,在衛生健康領域探索推進互聯網醫療醫保首診制和預約分診制,開展互聯網醫療的醫保結算、支付標準、藥品網售、分級診療、遠程會診、多點執業、家庭醫生、線上生態圈接診等改革試點、實踐探索和應用推廣。
其中,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主要有:河北省(雄安新區)、浙江省、福建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6個省市。這六個省市將有機會率先試點互聯網醫療醫保首診制。
嚴禁首診曾是互聯網醫療的“紅線”和“底線”,國家衛健委相關負責人的表態是否意味著這一政策將可能被突破?
互聯網診療曾嚴禁“首診”
2017年下半年,在相關互聯網醫療管理征求意見稿中曾表示禁止“在線診斷”和“處方藥網售,甚至叫停“互聯網醫院”、“云醫院”、“網絡醫院”等名稱,互聯網醫療前途未卜。
不過在2018年,互聯網醫療終于迎來曙光。當年4月發布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26號)。
9月,國家衛健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發布了《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范(試行)》3份文件,這三份文件是互聯網醫療領域的根本性、規范性文件,直接決定了互聯網醫療的形態和業務范圍。
出于對監管標準和醫療風險的考慮,《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第十六條規定,不得對首診患者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
第十六條規定,醫療機構在線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時,醫師應當掌握患者病歷資料,確定患者在實體醫療機構明確診斷為某種或某幾種常見病、慢性病后,可以針對相同診斷進行復診。當患者出現病情變化需要醫務人員親自診查時,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立即終止互聯網診療活動,引導患者到實體醫療機構就診。
首診、復診難明確界定
作為一種新事物,互聯網醫療的首診和復診一直處在相對模糊地帶。
在當年舉行的新聞發布上,有媒體曾對《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第十六條規定的咨詢還是問診、初診還是復診如何界定提出疑問。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醫管局副局長焦雅輝認為,在線疾病咨詢和在線疾病診療,這兩個之間確實有一些交叉,但疾病在線咨詢不屬于互聯網診療的范圍,而互聯網診療是醫生對疾病下診斷的結論,并且要提出治療方案,按照文件來進行管理。
如果只是提供一些疾病咨詢,比如說你這個要少吃鹽,或者要注意多運動,提這些方面的一些建議,沒有明確診斷和治療,這些是屬于咨詢。如果明確診斷某個疾病,然后告訴患者要吃什么藥,或者要到醫院做某種治療,就屬于診療的范疇。
怎么確定是初診還是復診?
焦雅輝認為,這個就是現在正在建立的區域衛生信息平臺,以及電子病歷的數據庫,把電子病歷和居民的電子健康檔案連接起來。
在線開展復診并且開具處方的時候,醫師一定要掌握患者相應的一些病歷資料,明確患者在實體醫療機構已經就一種病或者幾種病有過明確的診斷了,那么可以針對已經明確診斷的疾病提供復診的服務。
如果是一個初診的病人,查詢不到任何病例資料的話,那么就只能建議他到實體醫療機構就診,建立了電子就診記錄以后,下一次如果是屬于診斷明確的同樣疾病在線復診,那么醫生可以給他提供響應的在線服務。
3年之后,關于互聯網首診、復診依舊在業內存在爭議。
在接受《南方都市報》采訪中,毛群安對南都記者說,“怎么才算復診,實際上也仍然在研究,不同醫生看的算不算復診,還是說在同一家醫院看的才算復診。”他也表示,“有一些疾病,比如心理科和皮膚科的疾病,很多專家認為可以開放互聯網首診,這些問題還在研究中。”
“首診”開放意味著什么?
探索放寬互聯網醫療“首診”與新冠肺炎疫情不無關系。新冠肺炎疫情的到來,讓政府部門釋放了對互聯網醫療更多的支持。
2020年2月初,國家衛健委連續下發文件,鼓勵開展互聯網診療進行疫情防控。
2020年3月2日,國家醫保局、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關于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互聯網+”醫保服務的指導意見》,明確對符合要求的互聯網醫療機構為參保人提供的常見病、慢性病線上復診服務,各地可依規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與此同時,在重點疫區湖北武漢,還率先進行了第三方互聯網平臺納入醫保的探索。
作為互聯網醫療首診制度的支持者,原廣東省衛生廳巡視員廖新波指出,檢查手段帶來的局限可以通過現代科學手段實現突破,如中醫的舌象比個人主觀觀察更準確;眼底鏡也可清晰傳送至移動設備,還可以克服醫生們知識、經驗不一致帶來的誤差。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朱恒鵬表示,允許互聯網首診,在職業規范和醫師執業證書公示的約束下,醫生若判斷網上首診風險過大,自然會要求患者線下首診,只有在判斷誤診風險不大的情況下才選擇網上首診,如果實在擔憂,可以對醫生的職稱設一些門檻(如副主任醫師以上)。
朱恒鵬認為,長遠來看,互聯網首診的一個好處是,可以解決醫療資源與實際需求間的錯配,將一線大城市的優質醫療資源覆蓋到基層、偏遠地區。
朱恒鵬表示,這個鴻溝一直都在,一直被批評,但一直沒有得到有效解決。而在這次的疫情面前,這個鴻溝被放大了。
中國醫藥信息學會電子病歷與電子健康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金雄在其署名文章《給互聯網首診支個招》中表示,互聯網首診可優先考慮五種情況:規定特定病種(比如遠程體征采集可以取代面對面信息采集的病種,并且醫生判斷病情穩定,比如皮膚病)、規定特殊患者(比如在其他醫療機構有完整的診療記錄的患者)、規定特殊系統(比如通過互聯網線上診療開醫囑,預約到線下進行檢查檢驗,從而可以實現業務閉環和有效監管)、規定特殊地區(比如缺醫少藥的偏遠地方)以及規定特殊場景(比如在疫情或急救等沒有辦法到醫療機構就醫的情況)。
目前國家醫保局尚未就互聯網醫療首診能否醫保支付明確表態。
3月23日,國家衛健委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互聯網+醫療健康”“五個一”服務行動的有關情況。
國家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司司長熊先軍在發布會上介紹,國家醫保局已明確將符合條件的互聯網醫療機構為參保人提供的常見病、慢性病線上復診服務納入醫保基金的支付范圍,診療費和藥費醫保的負擔部分可以實現在線直接結算。參保人如同在實體醫療機構就診一樣,刷卡結算,只負擔自付部分。“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的類別主要涉及到互聯網的復診、遠程會診、遠程監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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