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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局:徹底放開配送商數量限制摘要:
醫藥網5月11日訊 這幾年,IVD的經銷商們過的是膽戰心驚,抱著隨時可能被取代的危險在繼續著自己的事業。
但現在,陜西的這條新政似乎又給了IVD中小經銷商一個機會?
耗材配送商以及配送商數量將不再由公立醫療機構招標決定!
所有省平臺內的配送企業都有機會參與配送!
2021年4月29日,陜西省醫保局發布《關于進一步明確藥品醫用耗材配送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全省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配送關系進行了進一步的明確,并作出了相應的改動。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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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化一:將放開配送企業數量限制
《通知》明確,陜西省未來將放開配送企業數量限制。全省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醫用耗材配送企業數量不再受原省、市、縣行政部門及醫療機構招標或遴選確定的企業數量限制,凡納入省藥械采購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信息庫的配送企業均有資格為全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配送藥品和醫用耗材。
值得注意的是,陜西省醫保局特別提出,市、縣行政部門和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不得通過招標遴選或指定配送企業,不得設置本區域醫療機構配送企業信息庫。
換句話說,未來陜西省內的耗材配送將不由公立醫療機構招標決定,所有省平臺內的配送企業都有機會參與配送。
陜西省醫保局同時表示,省藥械采購平臺要全面放開,確保生產企業看到入庫的所有配送企業信息。
變化二:鄉鎮衛生院不再與縣級醫院捆綁配送
此外,鄉鎮衛生院的配送關系不再與縣級醫院捆綁。
生產企業作為滿足醫療機構產品需求的第一責任人,可以自主選擇配送能力強、信譽度好的配送企業,確保按照各級公立醫療機構采購需求配送全覆蓋。
也就是說,未來鄉鎮衛生院的配送關系將單獨列項,由生產企業自主選擇。
加強監管:嚴重違規直接取消配送資格
《通知》最后,陜西省還明確,未來省藥械采購平臺要加強信息化管理和數據對接,支持醫療機構、配送企業藥品和醫用耗材訂單響應,生產企業、配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均接受平臺監督。
配送企業要及時響應醫療機構采購計劃,在藥品、醫用耗材配送到醫療機構后,及時在省藥械采購平臺填報相關數據(配送金額、配送數量、入庫率等)。
其中,對違反合同約定、配送不及時、影響臨床使用的配送企業,督促其限期整改;對逾期不改或有嚴重違規行為的,報省醫療保障部門按規定取消其配送資格,并納入不誠信企業黑名單。
此舉意味著什么?
徹底改變以往以“一個整體”的配送方式
實際上,2020年9月中旬,陜西省衛健委在《關于印發陜西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中已經明確表示,未來陜西省將推動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和均衡布局,推進陜南、陜北地區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并且全面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大力開展緊密型醫療集團、縣域醫共體工作,鼓勵有條件的中醫醫院和民營醫院牽頭組建。
差不多同一時間,國家衛健委也發布通知明確,未來將進一步引導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探索對縣域醫共體實行總額付費。在醫療器械的采購上,也將采取設立唯一醫療器械采購賬戶,統一使用目錄,實行醫療統一采購和配送、錢款統一進行支付的方式進行統一管理。
此次陜西省醫保局通知發布后,也就等同于改變以往以“一個整體”的配送方式,將整體拆分成個體。
看似放寬了配送企業的“參賽標準”
本次通知下發后,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放寬了配送企業的“參賽標準”,但相應的陜西省未來勢必會加強對于省平臺內配送企業的監督和管理,或者可能對配送企業的資質會有所要求。
此前陜西省醫保局就發布文件表示,省藥械采購平臺中,耗材配送企業信息庫未來會實施動態調整,每年調整1次,配送企業連續12個月沒有配送記錄或不履行協議承諾、不按規定配送的,一經查出,直接退出信息庫,一年內不得再次進入。
2020年7月末,陜西省延安市公布的符合資質的配送企業中,僅有14家達到了要求,中標的配送商也多為規模大、實力強的企業。
現階段,隨著流通階段的清理加快,已經有流通配送領域巨頭直接將銷售模式改為直銷、配送模式以終端醫院為主,其中就包括陜西領域。
此前據某配送企業表示,“為應對兩票制等行業變革,(公司)鼓勵相關銷售人員積極爭取配送、直銷業務機會,提升市場占有率,搶占兩票制帶來的銷售渠道替代機遇。且從最終的銷售結果來看,多個重點銷售區域相關醫院的銷售收入都出現了較快的增長。”
此舉或是對中小經銷商的利好
事實上,在醫療購銷領域經銷商作為連接廠家和醫療機構最重要的一環,流通環節一直是國家重點關注的對象。
自2019年開始,就有多家大三甲醫院開始采取招標的形式遴選和大幅減少配送商的數量。在醫保、醫院乃至市場等多方面對于流通環節的極大限度清理之下,配送商的數量大幅銳減,大型的流通巨頭占據市場主導,很多中小企業只能選擇轉型或者被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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