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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個新增醫保談判藥品進入8.4萬家醫藥機構摘要:
醫藥網6月24日訊 記者近日從國家醫保局獲悉,截至5月31日,2020年談判新增進入醫保藥品目錄的92個藥品已在全國8.4萬家定點醫藥機構配備,其中定點醫療機構3.2萬家,定點零售藥店5.2萬家。
今年4月,國家醫保局公布了第一批談判藥品配備機構的名單。包括注射用卡瑞利珠單抗在內的19個臨床需求迫切的藥品,在全國3324家定點醫藥機構配備,其中定點醫療機構是1417家,定點零售藥店是1907家。
據介紹,談判藥品配備呈現以下特點:臨床急需藥品的配備機構數量保持快速增長,平均覆蓋省份的數量從22個增至25個;不同治療領域藥品的配備情況存在差別,腫瘤、慢性病等配備情況優于抗感染、骨科、腸外營養等藥品配備情況;同期上市的藥品中,西藥配備機構數量高于中成藥;配備機構數量與藥品上市時間呈正相關,上市時間越長,配備機構數量越多;不同地區間存在差別,從平均配備藥品數量看,東、中、西部地區呈遞減趨勢。
分品種看,富馬酸伏諾拉生片等5個藥品在全國32個省份(含兵團)均有配備,73個藥品覆蓋已超過20個省份。分省份看,江蘇和河南配備藥品最多,覆蓋89個藥品。北京等13個省份覆蓋藥品數量超過80個。
談及談判藥品在醫療機構的配套,北京大學腫瘤醫院醫保辦主任冷家驊表示,談判藥品的配備屬于醫療機構為患者提供醫療服務的一部分,醫療機構能不能把國家談判準入的藥品納入實際服務范疇,是對醫療機構綜合管理能力的考驗。
相比于普通藥品,談判藥品需要有資質的醫師、藥師給予患者一定指導,對藥品使用后的療效和不良反應等做長期監測。此外,還需要考慮物流儲存等成本問題。冷家驊認為,要讓患者安全有效地用上談判藥品,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更好地解決藥品配備的“最后一公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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