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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個藥品通過醫保調整初步審查摘要:
醫藥網8月3日訊 新一輪醫保談判正式開啟,調整工作將于今年底前完成,力爭明年1月落地執行。目前第二階段申報工作已完成,271個藥品通過審查。
7月30日,國家醫藥局發布《關于公示2021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通過初步形式審查藥品及信息的公告》,271個藥品通過初步形式審查(詳見文末附表)。
其中:
目錄外西藥和中成藥:
條件1: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上市的新通用名藥品。涉及品種160個
條件2: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發生重大變化的藥品。涉及品種13個
條件4: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的藥品。涉及品種6個
目錄內西藥和中成藥:
條件1:將于2021年12月31日協議到期,且按照協議需重新確定支付標準的獨家談判藥品。涉及品種74個
條件2: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發生重大變化且企業主動申報調整限定支付范圍的藥品 。涉及品種25個
此前(6月30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公布《2021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和《2021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申報指南》。方案的公布,標志著新一輪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正式啟動。目前,經過三輪調整,433個藥品新增進入目錄。
同時,國家醫保局也對此次醫保目錄調整的公示工作進行了解讀。
一、通過初步形式審查是否意味著已進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
一個藥品通過了初步形式審查,并不表示其已進入醫保目錄,僅代表經審核該藥品符合相應的申報條件,初步獲得了參加下一步評審的資格。按照《2021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簡稱《工作方案》),目錄調整包括準備、申報、評審、談判、公布結果等多個階段。形式審查僅是申報階段的一個環節,一個藥品順利通過形式審查后,后面還要經過諸多環節,只有順利通過調整工作的所有環節,才能夠最終進入國家醫保目錄。
二、對通過初步形式審查的藥品及資料進行公示的目的是什么?
公示是形式審查的必要環節,更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提高目錄調整工作透明度的重要舉措。自國家醫保局成立以來,我們秉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工作方向,著力深化醫保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動態調整機制,持續優化調整程序和規則,目錄調整的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水平顯著提升,相關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目錄調整過程中將對申報藥品從有效、安全、經濟、創新、公平等方面進行評審。在申報環節,各申報主體按要求提交了評審資料,作為專家評審的重要參考。為保證相關藥品符合申報條件,相關資料真實、準確、完整,我們在企業作出承諾的基礎上,對藥品及相關信息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請大家理解支持公示工作,公正客觀、全面準確解讀,歡迎各方提出合理化意見建議。
三、形式審查包括哪些環節?
自施行申報制以來,國家醫保局都會根據當年的《工作方案》,明確申報條件,各申報主體依據條件自愿申報。為確保所有申報的藥品都符合條件,有必要對藥品申報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主要包括對申報資料的完整性、規范性進行審核,同時,根據工作需要和安排,我們也會就一些資料的真實性向有關方面進行核實。本次公示就是形式審查的其中一個環節。
四、2021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形式審查基本情況如何?
2021年7月1日9時至2021年7月14日17時,共收到企業申報信息501條,涉及藥品474個。經審核,271個藥品通過初步形式審查。通過初步形式審查的目錄外藥品中,2016年以后新上市的藥品占93.02%。
五、如何看待一些目前市場價格較為昂貴的藥品通過了形式審查?
在歷次藥品目錄調整中,國家醫保局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始終牢牢把握基本醫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確保新增進入目錄的藥品都符合“保基本”的定位。始終將醫保基金和廣大參保人承受能力作為開展目錄調整工作的基礎,通過準入談判大幅降低獨家藥品的價格,提升可及性,維護公平性。
一些價格較為昂貴藥品通過了初步形式審查,僅表示經初步審核該藥品符合申報條件,獲得了進入下一個調整環節的資格。這類藥品最終能否進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還要接受包括經濟性等方面的嚴格評審,獨家藥品還要經過價格談判,談判成功的才能進入目錄。
六、公示結束后,下一步還有哪些工作?
公示結束后,我們將按程序處理公示期間收到的反饋意見和建議,確定最終通過形式審查的藥品范圍。同時,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組織開展專家評審等后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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