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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A等6種物質列入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摘要:
醫藥網8月27日訊 近日,公安部、商務部、國家衛健委、應急管理部、海關總署和國家藥監局聯合發布的公告顯示,經國務院批準,3-氧-2-苯基丁酸甲酯等6種物質已列入《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附表《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按照公告內容,6種物質生產、經營、購買、運輸和進出口活動執行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有關規定。公告自2021年9月20日起施行。
這6種增列物質中,4種物質按照《條例》附表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分別為3-氧-2-苯基丁酸甲酯,又名α-乙酰基苯乙酸甲酯、α-苯乙酰乙酸甲酯,簡稱MAPA;3-氧-2-苯基丁酰胺,又名α-乙酰基苯乙酰胺、α-乙酰乙酰苯胺,簡稱APAA;2-甲基-3-[3,4-(亞甲二氧基)苯基]縮水甘油酸,又名3,4-亞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縮水甘油酸;2-甲基-3-[3,4-(亞甲二氧基)苯基]縮水甘油酸甲酯,又名3,4-亞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縮水甘油酯。2種物質按照《條例》附表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分別為苯乙腈和γ-丁內酯。
據悉,國家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購買、運輸和進口、出口實行分類管理和許可制度。易制毒化學品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類、第三類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學配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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