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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集采:深化醫保改革的創新點摘要:
2021年2月2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堅持不懈、協同推進‘三醫聯動’,推進國家組織藥品和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改革,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能。”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為以制度化、常態化推進藥品集采改革作為深化醫改、三醫聯動、融合發展的切入點和突破口提供了遵循。
2018年以來,藥品集采改革的實踐證明,以藥品集采改革作為新階段深化醫改、協同推進“三醫聯動”、融合發展的切入點和突破口的抉擇是正確的;“三醫聯動”是使藥品集采改革得以順暢推進并取得顯著成效的體制機制保障和重要經驗;藥品集采改革深刻啟示我們,堅持不懈協同推進“三醫聯動”是構建新階段“三醫”融合發展新格局的關鍵一招。
藥品集采改革勢在必行
實施藥品集采改革,并以此作為新階段深化醫保改革的著力點、創新點和協同推進“三醫聯動”、融合發展的切入點、突破口,既非心血來潮的貿然之舉,也非靈光乍現的偶然之措,而是經過審慎的邏輯考量和艱辛的探索試驗作出的改革決策。這是出于以下原因。
藥品流通領域的問題,尤其是不良的行業生態造成的價格虛高、“看病貴”等現象長期未得到根本解決,已成為群眾深惡痛絕、久治不愈的痼疾和反映強烈的問題。
要緊盯老百姓反映強烈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不斷推進改革,把解決藥品(耗材)這個突出矛盾作為解決群眾“愁難急盼”問題的切入點和突破口,是必然選擇。
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促進國內制藥企業創新發展,是打破某些外國藥企市場壟斷、價格壟斷的當務之急和根本途徑。
對用量大、價格高、質量療效確切穩定的藥品實施集中帶量采購,世界衛生組織方面早有指南,也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
各地在此方面的自行探索實踐已有多年,并積累了一些經驗,奠定了工作基礎;國家醫保局又組織開展了“4+7”試點,實踐卓有成效。
自2018年國家醫保局成立以來,國家層面組織的藥品集采共開展了五次(分別為2019年的“4+7”集采擴圍、2020年1月的第二批國家藥品集采、2020年8月的第三批國家集采、2021年2月的第四批國家集采和6月的第五批國家集采),前四批集采共覆蓋了157個品種,平均降價幅度達到了53%;如果按照約定量計算,每年可節約671億元醫保資金。2020年11月,國家層面首開高值耗材集采,中選冠脈支架從個均價格1.3萬元左右降至700元左右,降幅高達93%;按約定采購量計算,可節約費用117億元。2021年6月23日,在上海進行的第五次國家集采開標,成功采購61種產品,平均降價幅度56%,覆蓋多種常見病和重疾,為歷次國家藥品集采品種數量最多的一次。
經過多年的探索和國家層面多次組織集采的實踐來看,充分證明藥品(耗材)集采的合理性、有效性,確實是提升醫保基金使用效能、降低群眾醫藥費用負擔的有效路徑抉擇。由是,醫保藥品(耗材)集采進入常態化、制度化改革時期。
藥品集采改革成效顯著
實施醫保藥品集采的時間雖然不長,但取得的成效是顯著的、多方面的,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中選藥品價格大幅度降低,醫藥費用負擔相應減輕,頗受群眾稱贊。習近平總書記在2020年新年賀詞中特別提及“老百姓常用的許多藥品降價了”。
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較好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如通過公開公平的市場競爭形成藥品價格,科學合理地制定醫保基金支付標準,進而強化醫保支付制度,為支付方式改革提供更加科學可靠的依據。
促進藥品流通體制改革,革除“帶金銷售”“提成回扣”“商業賄賂”等積弊,改善營商環境,凈化行業生態,為市場主體在風清氣正的生態環境中心無旁騖地專心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創造適宜環境和有利條件。
通過開展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國產藥品與國外制藥巨頭生產的藥品平等競爭、一視同仁,有利于提振我國藥企堅持走趕超發展、創新發展之路,增強我國醫藥產業的信心。可以看到,近年來國內制藥企業迅速轉變營銷模式,研發投入明顯加大。
在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的框架內,使用集采藥品等節省的費用,結余部分“五五分成”,醫療機構自主使用,近期可作為內部激勵獎勵,長期可用于推進收入分配、薪酬制度改革,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更好地體現醫務人員的勞動價值和技術價值,使廣大醫務人員獲得體面的、有尊嚴的較高收入,進一步調動醫務人員主動參與改革、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水平的自覺性、積極性和創造性。(作者單位:中國醫療保險研究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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