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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健委:不得跨區域獻血漿或流動獻血漿摘要:
“健康中國”微信公眾號9月9日消息,為保障獻血漿者的身體健康和原料血漿質量,國家衛健委今天(9日)發布2021年新版的獻血漿者須知,要求在獻血漿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凡年齡在18~55周歲,身體健康的劃定采漿區域內戶籍居民均可申請參加原料血漿捐獻活動;既往無獻漿不良反應、符合健康檢查要求的固定獻血漿者主動要求再次獻血漿的,年齡可延長至60周歲。申請獻血漿時,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到戶籍地是其劃定采漿區域的單采血漿站辦理獻血漿登記,經體格檢查和血液檢測合格后,領取《供血漿證》。
二、獻血漿者只能在戶籍地是其劃定采漿區域的單采血漿站獻血漿,不能跨采漿區域獻血漿或者流動獻血漿。
三、獻血漿時應當做到每個獻血漿者只有一個《供血漿證》。每次獻血漿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供血漿證》,辦理獻血漿手續,體格檢查和血液檢測合格后方可獻血漿。固定獻血漿者血液檢測項目可先采后檢。
四、獻血漿者只接受單采血漿機采集血漿,拒絕手工操作采集血漿。兩次獻血漿間隔不得少于14天,一年內累計獻血漿次數不得超過24次。每次獻血漿量不得超過600克(含抗凝劑)。乙肝表面抗體陰性的新獻血漿者需經乙型肝炎疫苗免疫。須知同時明確了獻血漿者體格檢查和血液檢測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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