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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放大招:集采流標6個品種,采購超2億摘要:
目前,河南對省采流標品種的采購情況進行了通報:6個流標品種,4個半月采購金額超2億。并要求各醫院在病歷資料中說明原因,未說明原因的,醫保基金不予支付。同一時期,省集采同類替代品種(非醫保)采購總金額1.9億元。
此前(2021年10月29日),河南省局下發了《關于國家和我省集中帶量采購品種可替代藥品參考監測范圍有關事宜的通知》(豫醫保辦〔2021〕64號),要求各級醫療保障部門和定點醫療機構對監測范圍內完全可替代品種、可替代非醫保品種,以及省集采流標品種進行重點監測;
其中,監測范圍內可替代非醫保品種,醫保基金不予支付;在有同類集中帶量采購中選藥品供應的情況下,醫療機構確需使用監測范圍內完全可替代品種和我省集中帶量采購流標品種的,均需在病歷資料中說明原因,未說明原因的,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現將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2月15日間,河南省醫療機構采購、使用集中帶量采購流標品種(第一批)和省采第一批藥品同類可替代目錄中非醫保品種采購使用情況予以通報。
通知要求各地市醫保局對轄區內的醫療機構、省醫保服務中心對各省管公立醫療機構開展調查;調取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2月15日間患者住院病歷,發現問題的按照《關于國家和我省集中帶量采購品種可替代藥品參考監測范圍有關事宜的通知》(豫醫保辦〔2021〕64號)進行處理,必要時追究相關醫務人員的責任。
2022年3月10日前轄區內各涉事醫療機構的處理結果匯總后報送省局價采處。如在調查過程中發現重大問題的及時向省局報告。
根據通知附表顯示,河南省集中帶量采購流標品種(第一批)共6個品種,分別是:
1、雷尼替丁(注射劑)
2、艾普拉唑(口服常釋劑型)
3、煙酸(注射劑)
4、煙酸(口服常釋劑型)
5、琥珀酰明膠(注射劑)
6、格拉司瓊(口服常釋劑型)
2021.11.1-2.15,河南省集采流標品種(第一批)采購總金額為2.06億元,入庫金額為1.7億元,涉及4305條記錄。
同一時期,從河南省集采同類替代品種(非醫保)采購使用情況來看,采購總金額1.9億元,入庫金額1.6億元,涉及15561條記錄。
此前(2021年12月17日),河南曾公布了前五批國家集采品種可替代藥品參考監測范圍,同時下發第一批河南省采品種可替代藥品參考范圍,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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