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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健委發文,事關基層醫療設備采購(附清單)

發布時間: 2022-6-7 0:00:00瀏覽次數: 508
摘要:
  新建500家社區醫院
 
  6月2日,國家衛健委辦公廳、國家中醫藥局辦公室發布《關于深入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和社區醫院建設的通知》。根據公告內容,2022年,將有一批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新建、升級。
 
  《通知》指出,“十四五”期間,力爭使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普遍達到服務能力基本標準,部分達到推薦標準。各地主要依托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面推進社區醫院建設,支持符合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二級綜合醫院基本標準的社區醫院設置成為二級醫院,并按照有關規定參加醫院評審。
 
  要按照“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和《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2021-2025)的通知》有關要求,對常住人口較多、區域面積較大的縣,在縣城之外選擇1-2個中心衛生院,在達到推薦標準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醫療服務能力建設,逐步使其達到二級醫院服務能力。
 
  《通知》明確,社區醫院建設的重點是提升服務內涵,擴展服務項目,加強重點科室建設,合理設置住院床位,提高醫療服務能力水平,力爭2022年新增建成社區醫院500家左右。新建社區醫院原則上要達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推薦標準。
 
  醫療設備配備需求隨之而來。
 
  《通知》指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對照《社區醫院基本標準(試行)》和《社區醫院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要點(試行)》,進一步完善房屋、設備、床位、人員等配備,加強住院病房、信息化等基礎設施建設和設備提檔升級,重點完善臨床、公共衛生、醫技等科室設置。
 
  此外,對達到推薦標準的基層機構和創建為社區醫院的機構給予適當獎勵;對達到標準存在困難的機構,加大幫助指導力度,積極協調相關部門給予必要的硬件建設投入支持。各地要充分用好中央轉移支付地方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補助資金,加大對基層傾斜支持力度。
 
  加強發熱門診、中醫科室建設
 
  值得關注的是,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是新冠疫情防控的重要力量。
 
  《通知》再次明確,要進一步加強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熱診室(門診、哨點)建設,力爭實現設置發熱診室(門診、哨點)全覆蓋。服務人口較多的鄉鎮衛生院建立標準化的發熱門診,一般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標準化的發熱診室(哨點),設置可轉換的應急物理隔離區和隔離病房(觀察室),做好疫情防控相關物資儲備,并保持動態更新,達到推薦標準或社區醫院標準的機構原則上要設置有規范的發熱診室。
 
   (文末附發熱門診醫療設備配置參考目錄)
 
  加強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核酸檢測能力建設,可通過與其他醫療機構或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合作等方式開展。加快提高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能力,配齊生物安全柜、試劑和標本存儲裝備、不間斷或備用電源等必要設備。
 
  此外,中醫科室設備配備還要加強。
 
  《通知》指出,加強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科室建設,2022年力爭實現中醫館建設全覆蓋。進一步豐富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館服務內涵,重點加強中醫藥人員配備、中醫藥技術服務提供和中醫設備配備。
 
  要提升常態化疫情防控、中醫藥、兒科、全科等服務能力,進一步提高醫療質量和合理用藥水平,規范醫保資金管理使用,力爭全國達到能力標準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比例提高到60%以上,其中達到推薦標準的比例提高到12%以上。對于西部地區,力爭達到能力標準的機構比例提高到40%以上。
 
  整體來看,在分級診療模式下,將有大批縣醫院升三級醫院、基層醫療機構升二級醫院。
 
  今年4月,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發布《“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縣醫院名單》,1233家縣醫院納入提升名單。
 
  今年5月,財政部發布《關于下達2022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其中,新增縣域醫療衛生機構分類項目,補助資金總計24.12億元。
 
  根據通知,縣域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項目對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西藏、新疆脫貧縣按照400萬元/縣的標準予以補助;對西藏、新疆(含兵團)非脫貧縣、其余省份脫貧縣、中西部地區醫療服務能力薄弱縣按照200萬元/縣的標準予以補助。各縣70%的補助資金用于縣級公立醫院,每縣支持一家縣級公立醫院,各縣30%的補助資金用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各層醫療機構提升計劃中,醫療設備采購需求還將持續。
 
  附件:
 
發熱門診醫療設備配置參考目錄
  (圖源:醫療器械經銷商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