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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企業和社會第三方參與中藥標準制修訂工作摘要:
日前,國家藥監局綜合司就《關于鼓勵企業和社會第三方參與中藥標準制定修訂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內容包括企業和社會第三方參與中藥標準制定修訂工作所涉及的標準范圍、參與方式、工作要求、鼓勵措施和保障措施等。
《征求意見稿》所稱中藥標準是指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布的中藥標準,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布的中藥材標準和中藥飲片炮制規范。《征求意見稿》提出,鼓勵和支持企業、社會第三方在中藥標準研究和提高方面加大信息、技術、人才和經費等投入,并對中藥標準提出合理的修訂意見和建議。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中藥生產企業、企業與科研機構組成的聯合體、社會團體或獨立的社會第三方機構等均可以參與中藥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
《征求意見稿》列舉了10種參與中藥標準制定修訂工作的方式,包括申請承擔藥品標準研究起草工作或前瞻性項目研究,參與或支持中藥標準相關配套技術要求、配套叢書、著作等出版物的編制、出版工作等。國家藥典委員會或各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采取在發布的藥品標準(公示稿或征求意見稿)中對承擔課題單位和支持單位署名、頒發榮譽證書、授牌藥品標準科研基地等方式,鼓勵和表彰藥品生產企業和社會第三方參與或支持中藥標準制定修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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