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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發布最新社保待遇標準調整方案 最低工資標準不調整摘要:
今天,北京發布2022年相關社保待遇標準調整方案。其中,考慮到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社會的影響,經北京市勞動關系三方共同研究,2022年北京最低工資標準不調整,沿用2021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后的養老金7月底前發放到位
按照國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北京市繼續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退養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今年的調整將繼續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繼續保持向退休時間早、連續工齡和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加大傾斜力度的調整辦法,使他們更多地享受社會發展成果。
本次調整面向2021年12月31日(含)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預計惠及318萬余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并從今年1月份起補發養老金,其中企業退休人員當月和補發的養老金7月15日發放到位。
針對退休時間早、年齡偏大的退休人員,為了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基本生活水平,今年繼續向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對在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辦法進行調整后,再次享受40元至70元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即:65至6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70至74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5至79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8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在此基礎上,繼續對65歲以上退休人員中繳費年限滿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以體現對退休時間早、連續工齡和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進一步傾斜。
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人均月增40元
為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障水平,結合北京市經濟發展情況,經市委、市政府批準,北京市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標準。全市享受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待遇群體,人均每月增加40元,并從今年1月起補發,補發的養老金和7月的養老金均在7月15日發放到位。
具體調整標準為:2021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人員,不滿6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7元;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2元。
自2022年1月1日起,新增的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待遇人員,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887元,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802元。新增人員的養老金差額部分,自領取待遇之月起補發,補發的養老金和7月的養老金均在7月15日發放到位。
2022年全市享受基礎養老金的平均人數為58.75萬人,享受福利養老金的平均人數為32.10萬人,本次調整惠及90.85萬人。
調整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供養親屬撫恤金
北京市自2001年起,對工傷人員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工傷保險定期待遇逐年進行調整。2022年,北京市繼續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范圍為2021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傷殘津貼待遇的工傷人員(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
調整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傷殘370元,二級傷殘335元,三級傷殘305元,四級傷殘275元。
調整供養親屬撫恤金。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70元。
調整五、六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用人單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級工傷人員,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增加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于180元。
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生活護理費的調整,待計發基數公布后另行發布。
2022年最低工資標準沿用2021年標準
考慮到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社會的影響,經北京市勞動關系三方共同研究,2022年北京最低工資標準不調整,沿用2021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其中,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繼續為每月不低于2320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繼續為不低于25.3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繼續為不低于59元/小時。
此外,北京市失業保險金平均標準為最低工資標準的90%,2022年,北京市失業保險金平均標準保持不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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