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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藥企因壟斷受重罰 惡意哄抬藥價將迎監管重拳!摘要:
津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日前發布的一則《關于子公司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的公告》,引發市場廣泛關注。
公告稱,天津市市監局管理委員會認為津藥藥業子公司天津金耀藥業有限公司違反了修改前的《反壟斷法》有關“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價購買商品” 的規定;擬責令金耀藥業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27721311.36元。
行業人士指出,從已有的執法案例和相繼出臺的政策法規來看,反壟斷一直是醫藥領域執法聚焦的重點。監管部門也曾多次表態,將重拳打擊哄抬藥價,堅決嚴厲處罰壟斷相關的違法違規行為;繳納罰款只是違法行為應當承擔的后果,更重要的是將給產業起到威懾和警示作用。
巨額處罰近3000萬
全面整改保障藥品供應
金耀藥業是津藥藥業旗下的制劑生產企業(持股比例為 62%),根據今年半年報,其擁有注射劑、軟膏劑、乳膏劑、硬膠囊劑、丸劑、凍干粉針劑、吸入制劑、片劑等17個劑型212個產品文號。以水針制劑產品為中心,金耀藥業打造了急救藥、短缺藥為核心的產品群。
此次涉及處罰的產品卡莫司汀注射液便是金耀藥業短缺藥產品群中的一員,因療效確切,是臨床上常用的傳統抗腫瘤藥物。據悉,由于較高的環保和工藝要求,金耀藥業是目前國內市場唯二生產該品種的制藥企業。有報道稱,由于原材料問題供應不足導致的緊缺情況,卡莫司汀注射液此前曾頻頻斷供。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認為,金耀藥業濫用在中國卡莫司汀注射液市場的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銷售卡莫司汀注射液,違反了修改前的《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從事下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一)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價購買商品” 的規定。
根據相關規定,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擬責令金耀藥業停止違法行為,并處2019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二的罰款,計27721311.36元。津藥藥業稱,上述罰款金額占金耀藥業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和凈利潤的比例分別為1.91%和23.79%,占公司合并報表范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和凈利潤的比例分別為0.74%和25.51%。
如處罰最終確定,預計將相應減少津藥藥業2022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718.72 萬元。津藥藥業表示,目前,子公司金耀藥業只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對于收到正式處罰決定書的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
不過,津藥藥業因壟斷被罰并非第一次。2021年4月28日,津藥藥業收到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其以協議形式對醋酸氟輕松原料藥銷售市場進行劃分,并變更、固定醋酸氟輕松原料藥價格,排除限制了醋酸氟輕松原料藥銷售領域的競爭,違反《反壟斷法》相關規定,合計被罰4402.26萬元。
業內人士表示,兩次巨額罰款足以見得監管部門的懲戒力度,但重罰不是目的,懲戒擾亂市場的行為,讓藥價回歸合理、藥品供應有保障才是此舉意義。
對此,津藥藥業表示,已責令相關部門按要求立即組織整改,在渠道配送、終端零售和保證必需供應三個方面進行規劃改造,制定可落實的銷售方案,主動大幅下調卡莫司汀注射液銷售價格,增加銷量,確保藥品供應。
絕不姑息壟斷行為
企業合規升級將避無可避
醫藥行業是市場監管的重點領域。針對醫藥領域給予回扣、市場壟斷等突出問題,監管部門近年來已經予以高度重視,在充分加大審查監管力度的,也在發揮引導和規范作用,促進醫藥產品價格回歸合理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金耀藥業因藥價和供應問題多次“榜上有名”,曾被相關監管部門點名、約談:
2022年8月,工信部、國家衛健委、國家醫保局、國家藥監局四部門聯合印發通知稱,對1236個短缺藥品及生產企業、783個國家組織集采中選品種及生產企業進行監測,其中天津金耀藥業的硫酸阿托品注射液就在名單內。
2022年5月,遼寧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網發布對2022年3-4月份藥品價格和供應異常藥品進行調查的通知,天津金耀藥業的注射用甲潑尼龍琥珀酸鈉、尼可剎米注射液藥價和供應異常被點名。
2021年2月,遼寧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網發布對2021年1月份藥品價格和供應異常藥品進行調查的通知,其中天津金耀藥業的硫酸阿托品注射液因價格和供應異常被指出需進一步調查。
2017年3月,甘肅衛計委發布通知稱,天津金耀藥業涉及擅自提高實際供貨價,被監管部門約談。
面對金耀藥業這樣屢次再犯的制藥企業,監管部門對此一向是重拳出擊。業內專家指出,兩次巨額罰款已表明監管部門絕不姑息的態度,如若相關藥企仍抱有僥幸心理,或將迎來更重處罰。
不難看出,試圖憑借相應領域優勢,大幅提高藥品價格等壟斷行為,如今已是窮途末路。為遏制和打擊如金耀藥業等制藥企業的壟斷行為,監管部門一直在重點開展醫藥領域的反壟斷調查,嚴懲壟斷斷供、漲價的行為:
2017年2月,國家工商總局對壟斷水楊酸甲酯原料藥的武漢新興精英醫藥有限公司開出220.92萬元的罰單;同月,國家發改委發文對有原料藥壟斷前科的山東濰坊隆舜和醫藥有限公司暴力阻礙反壟斷調查進行通報;
2017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對浙江新賽科藥業有限公司、天津漢德威藥業有限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銷售異煙肼原料藥以及無正當理由拒絕交易的行為被認定為“價格壟斷”,共被罰款44.39萬元;
2019年1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河南九勢制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爾康醫藥經營有限公司兩家撲爾敏原料藥企業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兩家涉案企業停止違法行為,對湖南爾康醫藥經營有限公司沒收違法所得239.47萬元,處以上一年度銷售額8%的罰款計847.94萬元;對河南九勢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處以上一年度銷售額4%的罰款計155.73萬元。兩家涉案企業罰沒共計1243.14萬元。
從2020年開始,監管部門對相關反壟斷懲治力度更是進一步加大。
2020年4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通報了反壟斷法實施以來原料藥領域開出的最大罰單,山東康惠醫藥有限公司、濰坊普云惠醫藥有限公司和濰坊太陽神醫藥有限公司等三家藥企因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使得葡萄糖酸鈣原料藥價格飛漲,三家企業合計被罰沒3.255億元。
2021年4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揚子江藥業實施縱向價格壟斷協議行為處以7.64億元罰款,創造了中國醫藥行業的反壟斷罰款紀錄。
不難看出,監管部門加大醫藥企業的執法力度,重拳監管將成為未來常態。2021年11月18日,國家反壟斷局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大樓正式掛牌;同一天,《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于原料藥領域的反壟斷指南》發布,這都標志著反壟斷執法體制建設升級。
今年6月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中國反壟斷執法年度報告(2021)》指出,2021年共查辦醫藥行業壟斷協議案件3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3件;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6件;審結醫藥行業經營者集中案件26件。
市場觀點認為,隨著監管部門之間聯動配合趨緊,推出的一系列舉措勢必將讓醫藥市場得到強效凈化。行業分析認為,重拳壟斷問題,嚴懲價格違法、違規銷售等行為,是適應時代經濟發展的需要;制藥企業需要認清當前態勢,不斷提升合規經營水平,共同營造公平公正的醫藥行業經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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